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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给人转账没有名字了】以事件为鉴|微信“钱包”的“代缴金”

时间:2023-02-11 07:21:0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原精灵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规,脾气不好,情节严重。”最近,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召开了警告教育会,通报了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袁精灵截取和提取案件的问题。

精灵毕业于四川庆安职业学校,2019年6月赴区法院执行局担任法官助理,主要任务是协助法官开展接待当事人、处分金、结算文件等相关工作。

2019年12月,袁精灵参与的一起执行的案件中,执行人在外地,被法院限制过度消费,一度很难去区法院缴纳执行款,希望袁精灵代缴案件款,通过微信将案件款交给袁精灵。精灵没有及时将此案转入旧法院专用账户,而是放入她的微信“钱包”中,以后用于个人消费。

此后,原精灵利用职权解除了执行人的限额,执行人也没有向她索要发票,也没有询问代缴款的情况。精灵因区法院专用账户的执行费、执行案等往来款较多,没有按时缴纳,区法院财务人员也暂时没有发现。结果,她的胆子越来越大,有时以没有代理执行费、执行金等工作人员的名义,找到执行人代替执行费、执行款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缴纳。

袁耀婷动了动脑子。使用执行人的信任,以代表执行人缴纳执行案为由,让执行人把钱交给她,但袁耀婷没有代为支付,而是留给个人消费。如果部分执行人提出解除限制、不信任、解冻银行账户等要求,她会以各种无法解决的理由拖延。(David Assell,Northern Exposure,Mission)此外,袁耀廷在帮助法官处理执行费发放的过程中,没有故意扣除执行费,而是在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费后,以错误地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费为由,被要求微信转移执行费。

2021年8月,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到区法院,将当事人的执行费、执行案货款已经转给原精灵代缴,为什么没有解除对当事人的冻结措施。这时,精灵截取执行费和案件的行为才浮出水面。

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以来,袁耀婷利用职务的便利,个人与案件当事人接触,采取保留执行案、征收执行费的方式,30名案件当事人41项执行费,20项执行案共23万多韩元,全部用于购物等日常支出。接受调查后,袁精灵全额退出赃物,目前正以贪污犯罪嫌疑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于提取原精灵、扣押执行费、存折执行款、相关金额、执行费、案件管理混乱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继续检查与区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有关的问题线索,同时开展了“案件三促”工作。(成都锦江区纪委)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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