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一种交流工具。很多部门和部门都成立了微信工作队,很多公职人员也积极将微信工具应用于自己的日常工作中。微信办公室确实能给工作带来一些便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使用微信办公室引起的泄露事件逐年增加。
微信办公室是把双刃剑,在方便人们沟通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小觑的信息安全风险和泄露风险。特别是近几年来,微信事务引发的泄露事件多发且频繁发生,有关人员有必要提高警惕,采取预防措施。
特别是春节期间,为了工作方便,开始了网络事务,微信是国内使用最广泛的聊天工具,很多领导和干部喜欢在春节假期期间利用微信处理工作上的视频,但不知道这种泄露风险很大。
这些功能侧重于“风运行”任务、文件传输和应用程序小程序,微信办公室存在对接、放置和通知暴露的风险。
首先,发送信息。往往同志贪图方便或有侥幸心理。“私人对话”的内容只有双方知道,工作群都是“我军”,相对安全,通过微信交流进行部署工作。甚至发送贴身信息,结果“漏气”。导致泄密的后果。事实上,微信点对点聊天和团体聊天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如果信息接收者出轨、疏忽、将粗心的信息传递给别人,机密信息的知识范围将不再受控制。另一方面,外国敌对势力或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各种黑客手段,在输入、传输信息的过程中进行盗窃,从而导致机密信息泄露。此外,在当今大数据时代,很多产业、信息、独自、可能不是国家秘密,但信息在一起,也许“有关联”,一旦泄露,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即使是秘密的内部业务信息,也可能通过微信传达、讨论间接导致国家秘密泄露。
是使用文件传输助手。文件传输也是微信办公室常用的功能。除了把文件发送给别人外,很多人还使用文件传输助手在手机和电脑之间传输文件。但是这些文件看起来是“传给自己的”,但实际上已经在这个设备和网络上留下了痕迹,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此外,用户登录到微信计算机时,某些文件会自动备份到与计算机相关的文件夹中,程序退出时不会自动删除。WeChat Files——单击microsignal-files文件夹可完全查看这些内容。
3是使用办公小程序。微信上的扫描全能王、图文识别等小程序自诞生以来简单实用,深受用户的喜爱。但是,通过这些不需要安装的点对点小程序处理的文件,安全性令人担忧。小程序无视用户授权,非法收集用户名、地理位置、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有些小程序在传输用户信息时使用明文。也就是说,黑客攻击它的话,获取用户信息就像探照灯一样。
报警案例
p>微信群发未经核定涉密的调查报告被问责
广西柳江区疾控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3日,柳江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叶明骞将一份未经核定、内容涉及保密的调查报告上传至该中心的微信工作群。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曾海宗、潘保长、刘方3人私自将该调查报告转发,其中曾海宗将该调查报告转发至其家族微信群,其亲属再次进行转发,导致该调查报告被迅速在网络上转发传播,给柳江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社会影响。2月5日,柳江区监委给予叶明骞、曾海宗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潘保长、刘方诫勉处理;并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误发消息,导致信息泄露
2020年2月1日,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泄露信息的核查通报》,内蒙古乌海市纪委监委会同乌达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乌达区苏海图街道相关负责人涉嫌泄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信息问题进行核实。经核查,乌达区苏海图街道1名负责人在开车巡查乌达区五化村卡点过程中,看到了乌达区卫健委通过微信向乌达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群中发送的《关于做好与朱某某密接人员排查的函》后,想把此函通过微信转发给街道主要负责人,因当时正在开车,由于点击错误,误把该函通过微信转发到朋友群中,发现后及时将转发的文件撤回,但误发行为的发生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月3日,乌达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过失泄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乌达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温馨提示
微信办公导致泄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七款“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