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军队建设的新形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令,优待军人、留军家属就业安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伍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事务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规范军队服役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明确调动、交流等,结合实际随军前类似单位相应职位和其他单位适当职位的具体要求,完善工作组织优化流程。进一步完善其他身份、属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保障措施,军队家属在义安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考试(招聘)《通知》得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二等专业以上的表彰,还具体提出了表彰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惠措施和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军队家属专业博览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增加军队家属自主创业支持,参照退役军人相关优惠政策提供各种优惠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军队家属,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异地安置,并按规定实行相应的补贴、保险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军家属就业安置日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措施,发扬支持军友的优良传统,承担相关部门的责任,积极参与各行业系统,消除部队和官兵的后顾之忧。军队各单位要教育广大官兵及家属,深刻理解党和政府的关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确定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努力提高就业技能,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就业安置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修改当地军队家属就业安置措施办法,使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资料来源:中国退伍军人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