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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自我评价」公务员思想道德自我评价?

时间:2022-12-08 19:02:5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设置,促进学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并上报教育局审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3)、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县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职 责:制定《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3)、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一评三考”的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2】

  新时代,新教育理念已明确指出:我们的孩子是课堂的主人,是学习的主体。他们不再是跟着老师的思维模式转动,被人牵着鼻子走的被动者,他们是一个个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独特思维的主人,这就要求我们要给他们作出准确的、科学的、公正的评价,让他们形成积极的情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其全面发展。

  我认为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应从以下这几方面进行评价:

  一、采用多元评价机制

  以往的对学生评价都是由班主任一人把关,每期期末对学生进行一次评价,这就使得评价有了局限性,也有可能太片面,缺乏科学性、公正性。如果采用多元的评价机制,让学生先自己评价自己,再由学生之间相互评价,然后由任课老师评价,最后由班主任作总体评价,这样,就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对学生进行了评价,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的内容要新

  评价学生不能停留在传统意义上的“优”、“良”、“差”。以往的评价仅仅局限于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在校的个人表现以及劳动情况,然而现在的高分低能普遍存在,一次考试更不能判断学生的成绩优秀与否;而以学生在校的表现来评定其行为就更不准确,孩子在学校是老师的乖学生,在家里就不一定是父母的乖孩子,这就要求我们对孩子的评价赋予全新的内涵,我觉得从几下方面评价较适当:

  1、看孩子是否具有一种良好的读书习惯。

  人才源自知识,而知识的获得跟广泛的阅读积累是密不可分的。杜甫所提倡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强调了多读书广集益的好处。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让学生变聪明的方法,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让学生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借助丰富的人类文化精品滋养学生的心灵,充实学生的头脑,无疑是使孩子终生受益的重要措施。只要他在学习过程中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那么他在将来的学习过程中一定会变成一个有文化的人。

  2、看他是否有一种进取精神。

  积极进取精神是人性格中的一种个性特征。它能推动儿童顽强地向着未知领域进行不停地探索,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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