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国』关于祖国的诗句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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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文对外发表。
《决议》全文约3.6万字。其中,《决议》用千字篇幅,提到了“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的情况。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专访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他从法理角度对《决议》中提到“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的部分进行了详尽解读。
《决议》第三部分提到: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田飞龙解读认为,中央在港澳治理事务上坚持三个原则,第一是宪法至上的原则,其次体现了依法治港的原则,第三个原则是宪法与基本法相结合的原则。田飞龙指出,严格依照宪法跟基本法办事,是既往治理香港的法治经验跟法治精神的体现,也会成为未来中央治理港澳事务的根本的遵循以及法治的指南。
《决议》第四部分的第十二节,专门论述了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田飞龙指出,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这几个关键性的语句,实际上构成了“一国两制”完整而清晰的法理框架。这在既往的实践当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且在近些年的港澳治理当中也成为中央管治港澳的非常有力的法理武器和依据。所以它必然会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未来得到坚定有效的执行,使得“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更加充实,更加饱满,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
《决议》还列举了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决策和部署。《决议》总结:这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治澳、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田飞龙认为,这体现出中央是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和长远的眼光在研判香港局势的严峻性,以及提供了系统化的制度完善方案。
在对未来的展望上,《决议》写道:实践证明,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伟大祖国的坚强支撑,有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的同心协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定能够保持,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能够实现。田飞龙认为,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本身就是对台湾的极好的示范。田飞龙认为,随着“一国两制”法理和制度的完备建构,随着“一国两制”的内部原有模糊空间的清晰化,能够让台湾社会台湾同胞更加清楚地看到“一国两制”的和平善意,“一国两制”的制度的空间跟吸引力,以及由“一国两制”所连接的台湾参与民族复兴跟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开阔未来愿景和空间。
以下为采访文字实录:
中央法治经验与法治精神的体现
深圳卫视直新闻 :《决议》第三章提到,“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您认为“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体现了党在港澳事务上哪些原则性的坚持?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这一点表明中央在港澳治理事务上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就是宪法至上的原则,“一国两制”是根据宪法创制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框架,所以在“一国两制”范畴的任何的制度解释发展或者调整,都必须经过宪法本身的规范测试。所以提及“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体现了港澳事务以及“一国两制”治理当中的宪法至上,这与整个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法治精神是相协调的。
其次就体现了依法治港原则,中央在港澳事务上,尤其在具体事务的处理上,是严格按照宪法跟基本法办事的,尤其是比较突出在基本法相应的规范和程序之中寻找依据,寻找相应的解决办法。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是通过多次的人大释法以及人大决定处理了香港所发生的一系列有关的法治事务,保障了香港的繁荣稳定,这也就将依法治港整合进依法治国的一个更大的范畴当中。
第三个原则,宪法与基本法相结合的原则。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一国两制”完整的法理和制度体系,要求将宪法跟基本法整合起来理解,不能将它们割裂,更不能将它们对立。这样一种理解实际上是符合“一国两制”的初衷跟初心的,也是符合中央在“一国两制”范畴里面的正当合法的权力和地位的。而我们看回归以来,基本秩序的重要检讨和发展,其实都依赖于宪法权力与规范的和目的的适用,依赖于“一国两制”自主体系和线性的建构。
所以严格依照宪法跟基本法办事,是既往治理香港的法治经验跟法治精神的体现,也会成为未来中央治理港澳事务的根本的遵循以及法治的指南。
《决议》清晰论述“一国两制”完整法理框架
深圳卫视直新闻 :《决议》第四章提到:党中央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该表述中纳入“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有何特殊含义?是否意味着这些原则和措施会长期、坚定地执行下去?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这里面的几个关键性的语句,它实际上构成了“一国两制”完整而清晰的法理框架。首先是最大的关键词:特区的宪制秩序,宪制秩序是由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也就是说理解特区宪制秩序不能仅仅依据基本法,而必须紧紧地联系宪法。只有在宪法的整体框架之下来定位解释和适用基本法,基本法与宪法才能共同确定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这样一个宪制秩序是“一国两制”治理当中最大的合法性所在,以及合法性的来源。
在这样一个整体性的宪制秩序之下,实际上因应“一国两制”的宪制逻辑又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就是中央有什么权力,中央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全面管治权同样是依据宪法跟基本法确定的,也就是说中央并不会去行使宪法和基本法之外的其他的权力或者特权,这样就会违反法治原则。
中央在宪法跟基本法框架内享有的全面管治权,它又分不同的权能,有在中央事权上的直接管治权,比如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等;也有中央对特区授权的确定和调整权力,更有中央对所有授予特区的自治权的全面监督权,这些不同的权能构成了中央全面管治权的一个整体。
第二个方面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并不是特区的完全自治权,“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也不是完全没有制度前提和界限的。所以“爱国者治港”跟“爱国者治澳”这两个根本原则就是对“港人治港,澳人治澳”这样一个高度自治原则的具体的合宪的解释。因此,“爱国者治港”就是“港人治港”,“爱国者治澳”就是“澳人治澳”。如果不能实现全面准确的“爱国者治港”和“爱国者治澳”,香港的高度自治就一定会变形走样,已有的管制格局跟秩序也会发生扭曲。所以这方面的话,其实是非常清晰体现了特区宪治秩序之下,中央管治权与特区自治权各自在宪法的边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这样一个清晰的“一国两制”法理体系和框架,在既往的实践当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且在近些年在港澳治理当中也成为中央管治港澳非常有力的法理武器和法理依据。
所以它必然会在“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未来得到坚定有效的执行,使得“一国两制”的制度体体系更加充实,更加饱满,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
《决议》:体现中央对“一国两制”负责态度和长远眼光
深圳卫视直新闻 :《决议》中提到“这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治澳、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一总结是否体现了党在解决香港“严峻局面”问题上的负责态度和长远眼光?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从“一国两制”的根本法理角度,中央是“一国两制”的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因此在面对既往的尤其是香港局势当中出现的极端社会暴乱,外部势力的干预,以及突破“一国两制”制度的“港版颜色革命”的种种挑战和挑衅,中央坚定地从“一国两制”的宪治框架出发,相继引入了《香港国安法》和新选举法,并且完善了包括宣誓制度以及其他领域治理准则的确定,打出了一个香港由乱及治,由治及兴的管治“组合拳”。这确实是能够体现出中央是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长远的眼光在研判香港局势的严峻性,以及提供系统化的制度完善方案。这样一种中央权力的合法介入,最根本的目的在于使得香港的治理,香港的制度运行回到“一国两制”的理性轨道,回到法治的轨道,使得香港继续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承担起一个连接中国和世界市场的平台跟枢纽角色,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享有高度自治权以及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相应的优先权和发展优势。
只有打好“一国两制”的制度安全的根基,在香港的治理秩序当中理顺“爱国者治港”相关的制度保障,以及巩固其社会政治基础,“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一国两制”对香港利益跟国家利益的双向共赢的支撑和保障才能够被确定下来,而香港的前途也才能够光明起来。党中央在这方面的管治的判断,以及法律和政策行动的严谨性科学性,是经过了考验的,尤其是过去几年法律斗争、政治斗争的考验。
香港社会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中央在过往几年法律和政治行动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合理性,应该说这样一种香港社会与中央之间同心同德的相向而行,就是“一国两制”最根本的政治合意跟政治基础。
“一国两制”让台湾民众看到善意和吸引力
深圳卫视直新闻 :《决议》提到“实践证明,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伟大祖国的坚强支撑,有全国各族人民包括香港、澳门同胞和台湾同胞的同心协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定能够保持,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能够实现。”如何理解《决议》对未来的展望?
田飞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这是一份立足过往面向未来的里程碑式的《决议》,是在民族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向一个新时代宏阔的历史视野中定位“一国两制”,所以既然港澳的繁荣稳定,港澳“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建设跟发展,与民族复兴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紧密相连,它就会得到新时代相关国家战略跟制度的保障和促进,并且能分享民族复兴的一切荣光。并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当中,体现港澳制度以及港澳优势的应有的贡献。而这一切我认为都能够开辟港澳“一国两制”秩序以及发展全新的空间,也使港澳社会的国际视野全球化地位,对国家跟人类的贡献有一个全新的想象力跟格局。
“一国两制”起于台湾问题,我相信也最终会在台湾问题的解决上展现其强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本身就是对台湾的极好的示范。现在随着“一国两制”法理和制度的完备的建构,随着“一国两制”的内部原有模糊空间的清晰化,我觉得能够让台湾社会台湾同胞更加清楚地看到“一国两制”的和平善意,“一国两制”的制度的空间跟吸引力,以及由“一国两制”所连接的台湾参与民族复兴跟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开阔的未来愿景和空间。
这一切都是《决议》里面提到的光明前景的一些理性的保障因素和支撑点。这一切也会对港澳的发展,对两岸关系的发展,对整体的民族复兴的前景构成非常强有力的凝聚共识和共同行动的指引性。这是《决议》面向未来,给我们指示方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作者丨陈晨,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罗代姣,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笔
编辑:智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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