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晚报记者李富宁)11月24日,桂林市水封区八戒路南侧路边贴有标签的一辆警车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罚单显示的车牌号与警车相符,违停时间是2018年11月20日18时许,违法停车地点为八桂路,罚单的公章为“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秀峰区交通警察大队”。

该警车停放位置的对面是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某大队所在地。在顺着这辆警车车头方向的路面上,还停着2辆警车。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路段没有设置停车位,不远处还有一块“禁止停车”的标识牌。

警车被贴罚单,不少市民还是第一次发现。路过的市民黄先生说,交警执法就应该这样,只要不是在执行紧急公务,警车更应该遵纪守法,应该和私家车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