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帝曹叡深恨浮华不实的官员,下诏给吏部尚书卢毓说:“选拔官员,不要只取那些有名的,名气就像画在地上的饼,不能吃!”
卢毓回答说:“按名气选拔,固然得不到特别优异的大才,但是可以得到正常的人才。正常人才敬畏教化,一心向善,然后有名声,这不应该讨厌他。愚臣的能力,不足以识别谁是特别优异的人。而主事官吏的责任又是根据名声按常规任命官职,只有从任用之后的实际中检验了。古代以上奏陈事考察其言谈,用实际工作考察其能力。如今考绩的办法已经废驰,只是凭借毁誉舆论决定晋升和罢免,所以真假混杂,虚实难辨。”
曹叡采纳他的话,下诏书令散骑常侍刘卲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加以解读。然后下诏让百官讨论。
(司隶校尉崔林、黄门侍郎杜恕、司空掾傅嘏等人参与了讨论,他们的观点,主要就是吏治的考核标准没有用,法治不现实,只能靠人治。笔者在此将其言论省略了。)
讨论来讨论去,很长时间都没有结论,考核之事终究不了了之。
司马光曰:
治国的要道,没有不以用人为先的,但是知人的方法,圣贤也认为是最难的事了。所以如果按舆论的毁誉去选拔人才,则被喜爱和憎恶所主导,而善恶混淆不清;按考核条例去检查呢,又巧诈横生,真假不明。其实,重要的是:只要公正清明就够了。在上位的人至公至明,则部属有没有能力,就很清楚地摆在眼前,根本无所遁形。假如不公不明,再好的考绩办法,恰恰被利用做成全私欲、打击异己的工具。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公正清明,出自内心;而考绩成效,根据的是外在行为。自己内心都不能正直,而竟去考核别人的行为,岂不太难!
在上位的人,只要坚持不因为亲疏贵贱而改变心意,不因为喜怒好恶而改变立场,那么想知道谁是博学通经之士,看他博闻强记,议论精通,这就是饱学之士;想知道谁是能治理狱政的能臣,看他能识破真伪,使人不受冤枉,这就是公正的法官;想知道谁是能治财的专家,看他仓库盈实,百姓富足,这就是善于抓经济的地方官;想知道谁是懂军事的,看他战胜攻取,敌人畏服,他就是优秀将领。其余百官,莫不如此。
虽然也询问征求别人的意见,而决策全在自己;虽然也考核他的事迹,但结论还在于自己内心的观察判断,考察实情,仔细斟酌怎么选择安排才合适,这其中是极致的精密和微妙,根本就不可言传,也没法写出来,传下去,怎么可能预先制定法条,而交给主管单位去办理?
有的人因为是皇亲国戚,或权贵之家,虽然没有才能,照样身居高官。有的人因为关系疏远,出身低贱的,虽然是贤才,却被排斥不用。当权人士所喜爱、所欣赏的,虽然是个坏官,也不能免职;但所恼怒、所讨厌的,虽然有功绩,也不录用。如果征求他人意见,则毁誉参半,无法决策;如果考核他的政绩,那么文件都全,但是实质却无有,也不能考核清楚。即令制定再完善的考绩条例,项目再细,档案再多,又怎么能够了解真相!
有人说:“人君之治,大者天下,小者一国,内外官员成千上万,考察升迁,怎么能不委托给有关部门,全部自己干呢?”
我说:不是这么回事!所谓在上位的人,也不只是国君而已。太守居一郡之上,刺史居一州之上,九卿居各部属官之上,三公居百官之上;他们都用这个道理来考察升降他们的部属,而君王也用这道理来考察公、卿、太守的升降,这有什么烦劳呢?
有的人说:“考绩的方法,是唐尧、虞舜创制的,京房和刘卲只不过传述又稍加修订而已,怎么可以废掉呢?”
我说:尧舜时期的官员,在位时间都很长,深受君王信任,考核办法很宽松,考核时间周期也很长。
所以鲧去治水,九年还没有成效,后来才处罚他;命禹去治水,九州因此而全平定,四方的土地都可以定居,然后赏他的功劳。不是像京房、刘卲主张的方法,只考察琐事,追求马上就取得成效。有些事情,名义上相同,实际却不相同,不可不加分辨。考绩不是说可以行于尧舜,而不能行于汉、魏,而是由于京房、刘卲没有认清它的根本,却在末节上去追求的缘故呀!
【点评】
长卷《资治通鉴》,司马光很少直接出来说话,这里他罕见地用很长篇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可见他对人才的选拔及使用的极端重视。“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司马光的这句话也成为一句名言。
司马光关于官吏的考核与任免的政治思想,是以“人治”为核心的,他认为识别人才的根本在于领导者是否公正清明。领导者公正清明,那么下属有无能力便会一目了然;如果不公不明,那么考核机制必将成为营私舞弊的工具。概括来说,他的观点是,法治不现实,只能靠人治。怎么实行人治呢?那就是“金字塔”结构:州郡的刺史、太守负责地方的考核,三公、九卿负责对州郡的刺史、太守考核,最高一级是皇帝。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皇帝是个昏君,他提拔的重臣都是奸臣,那么这个“金字塔”岂不崩塌?
法治与人治之争,在中国历史上至少长达两千年之久,但总体来说,历史发展的潮流是法治进、人治退,社会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越来越稳定;当然,并不是完全摒弃人治,而是找到法治与人治的平衡点。人类文明在不断进步,我们不能以今之法治去非古之人治,因为当时并不具备高度法治的条件,这是历史局限性,没有办法。
抛开司马光为人治辩护的历史局限性,他的一些思想今天仍不失为有益的借鉴。比如,他提出要重实效,而不要刻意追求琐碎的表面考核形式,今天,我们也要时时反对那种弄虚作假的“作秀”行为。再比如,他提出的考核周期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官员为政一方,如果考核周期过短,或者调动过于频繁,很容易发生“短期行为”。
当初,右仆射卫臻负责选拔官员,中护军蒋济写信给卫臻说:“刘邦任命逃犯(韩信)为上将,周武王举拔一个渔夫(姜太公)为太师,平民甚至奴仆,都可以登位为王公,何必要守着那些条文,考核之后才任用呢?”卫臻说:“不对!你这是把牧野之战的时代,比着成王、康王的盛世;把汉高祖斩白蛇起义的时代,比着文景之治。喜爱超出常规的行动,开启奇迹般的选拔途径,那就让将让天下驰骋而大乱了。”
【点评】
司马光挺有趣,他选了这个案例,说明他并不是完全反对“条文考核”。
卢毓对人的评价以及对官员的选拔,都以性格品行为先,然后才看他的才干。黄门侍郎、冯翊人李丰曾经问卢毓,卢毓说:“才能是能够行善的,大才能成大善,小才能行小善。如今有的人有才,但是不能为善,那是因为他的才能,不适合他的职位。”李丰佩服。
【点评】
也就是德与才,以德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