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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怎么写生病]辞职报告怎么写模板

时间:2023-05-07 12:47:5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员工得重病无法上班,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住院三个月,出院后病又复发,公司可以辞退吗?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要不要照旧发工资?


作为打工人,请个病假是很常见的事。但是我们在病假的时候,受到哪些法律条文保护,大部分人可能知之甚少,甚至可以说一无所知。这在平时还没什么,如果遇到大病,可能就两眼一抹黑了。

最近有位粉丝——叶大姐,向我咨询病假的相关问题,我觉得颇有代表性,分享出来供大家参考。

事情经过

叶大姐是深圳某公司的财务,月薪7000元,入职这家公司2年多,工作一直很努力。在2021年初,她因为身体原因,要住院治疗,请了3个月病假。公司规定请病假,工资要全部扣掉,叶大姐觉得自己没上班,没有工资天经地义,也没计较。

3个月后,叶大姐恢复健康返岗工作,但是不到4个月时间,病情复发又住院了。医生给的建议——再休养3个月。叶大姐遵医嘱向公司请病假,哪知公司不仅不同意,还给她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叶大姐觉得虽然她的病不是工作造成的,但是就这么被辞退了,多少心里有些不甘,直接拒绝了办理离职手续。叶大姐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犯?」

我大致梳理下,叶大姐被侵犯的权利有如下3条:

1.医疗期内被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期内没有收到工资;

3.叶大姐应获得公司的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

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内有哪些权益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非因工负伤,是指除工伤以外的外伤。

特别指出:依据《劳动法》,员工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备注:实际工龄是指我们从参加工作开始至今的总工龄。

举个例子,叶大姐已经工作了近20年,如果单看她在现在这家公司的工龄,她的医疗期似乎只有3个月。但是算上总工龄,叶大姐属于「实际工龄10年以上,本单位工龄5年以下」——医疗期6个月。

叶大姐前面用了3个月医疗期,后面又生病,医疗期重新计算吗?

不是的,医疗期的计算是在某一区间内,累计计算的,具体见下表:

举个例子,假如叶大姐在2021年3月1日开始休病假,到2022年3月1日为止,叶大姐可以请病假6个月。中间可以间断,比如3月休病假,4月上班,5月又休病假,这样就算用了2个月的医疗期,还剩4个月医疗期。

如果叶大姐在这个区间,要休8个月病假,那么就超出了医疗期,公司就有权在第7个月提出与叶大姐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叶大姐在这个区间,休了6个月病假。到了2022年4月,病情又复发,那么这就是新一轮的医疗期了,重新又有6个月时间。如果工龄超过5年,叶大姐的医疗期就跟着变长——9个月,区间15个月。

小结:

  • 作为劳动者,我们依法享有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以员工能力不足、不能到岗工作、或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员工。
  • 医疗期是依据个人总工龄和在现单位的工龄合并计算出来的,不能只看在现单位的工龄。
  • 医疗期不是一次性的,它是在规定区间内,累计计算的。

员工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

有人可能会和叶大姐想的一样,医疗期内没有提供工作,公司可以不发工资。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应该发基本工资,也有人会觉得可以将工资减半。事实上,国家对医疗期内的工资发放标准,是有明文规定的。

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和第17条,医疗期内工资标准如下:

以叶大姐为例,叶大姐的医疗期为6个月,工龄2年多,所以叶大姐医疗期内的工资应为原工资的70%,即3500元(5000×0.7),由公司按月发放。当然叶大姐中间过来上班,公司应按正常标准向她支付工资。

劳动保险基金是什么?

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机构或者社保局,因为《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是1953年颁布实施的,由于年代久远,在名词上会略有出入,但该细则至今仍然有效。

如果医疗期超过6个月,可以由个人前往社保机构申请,也可以由公司代为申请。

医疗期如果是9个月,工资全部由社保机构支付,还是超出的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答案是超出部分由社保机构支付。比如9个月医疗期,前6个月由公司按相应工龄标准支付,后3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备注:不管由谁来支付工资,不管支付标准如何,法律都为我们劳动者保障了工资下限。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会不会有人好奇,我们那种感冒咳嗽要请一两天病假的,病假工资该怎么算?

这里的病假和医疗期是有区别的,病假的含义更广,包括医生嘱咐的,也包括自己觉得不舒服想请假休息的。而医疗期是法律名词,是要医院出具证明的。

如果医院给开了证明,说我们需要休息,哪怕就是半天,也是要算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按医疗期标准发放。

举个例子,叶大姐在3月1日请了1天病假,这病假有医院证明,那么这1天的工资按日工资的70%发放。

我给叶大姐的建议

先来计算下,叶大姐的损失:

1.叶大姐前面休了3个月病假,应得工资3个月×3500元=10500元;

2.公司在叶大姐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赔偿金(2N),即2倍经济补偿(N)42000元;

3.叶大姐还有3个月医疗期可用,但未使用。

我们再来看看叶大姐可以怎么办?

1.叶大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期工资10500元,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2000元,合计52500元。

2.叶大姐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起,至官司结束期间的工资。当然最后拿到钱了,不想继续工资,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

3.叶大姐还可以选择接受公司给出的方案,拿经济补偿21000元,并通过协商让公司支付10500元的医疗期工资。

第一种方法最简单,胜诉率高,但是要打官司。第二种办法,适合打长久战,官司拖得越久利益越大,如果时间很短,收益可能不如第一种方法。第三种办法收益最少,但是胜在简单方便不用打官司。

写在最后

在我们拥有健康身体的时候,并不会像这样请好几个月病假,所以对医疗期的概念比较模糊,或者也不太关注。请1天病假,公司真的不发工资,很多人也不会去计较。

但是真的遇上了,医疗期的知识绝对是个大黑洞。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同时也希望大家永远用不上这篇文章。



关于医疗期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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