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被调岗
很多职场人都遇到过
升职加薪,皆大欢喜
如果是公司单方面
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可以强行进行调岗吗?
近日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
一起因员工拒绝调岗而遭公司开除
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从“高管”变“客服”
女子不服状告公司
2020年,李女士接到公司调岗通知,她的岗位撤编,她从管理者调为服务类角色。突然从“高管”变成“客服”,李女士拒绝接受。随后,双方就岗位问题协商未果,公司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
李女士提起劳动仲裁未得到支持后,又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60万赔偿金及23万加班工资。
李女士称,公司调岗撤编为虚构,实质是逼迫员工离职,故不同意调岗。
公司方面认为,因组织结构调整,双方协商失败,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
公司支付赔偿金56万余元
法院认定李女士所在部门仍然存续和运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属违法解除。
对于工作年限、加班工资等
双方存在分歧问题
法院认为
关于工作年限
公司主张李女士2015年5月18日提出了辞职,工作年限中断,应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2015年6月1日起算。
法院根据邮件、聊天记录等多项证据查明,李女士5月18日至6月1日期间照常为公司提供劳动,当月工资按照整月正常发放,公司人事在谈话中也承认李女士工作年限为15年。
故法院认定其工作年限应从2005年起连续计算,公司应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万余元。
关于加班工资
李女士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自行安排,无证据证明存在公司安排其加班的情形,故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因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李女士未休年假折算工资3万余元,双方未就此起诉,视为接受该裁决,法院予以确认。
据此,法院判定公司支付赔偿金56万余元,支付未休年假折算工资3万余元。
转自:新闻晨报
来源: 周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