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30人
(二)招聘岗位:钦州市公安局局属各部门辅警。具体如下:
岗位一:100人,适合男性,不限专业,主要协助民警从事街面巡逻、监管场所、交通管理、各类执法勤务等辅助工作。
岗位二:10人,适合女性,不限专业。主要协助民警从事监管场所管理、交通管理、接处警服务台等工作。
岗位三:10人,计算机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网络运维。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岗位四:10人,文秘宣传岗位,5名男性、5名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要求有从事文秘、宣传、写作等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有发表作品或获奖作品的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1.市公安局原在岗辅警辞职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00:00至8月28日24:00。
3.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晰可辨。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①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②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④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⑤退役军人要提供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本人照片及退伍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2.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报考岗位一、岗位二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岗位三、岗位四的,加分计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考试。对岗位三、岗位四设置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相关专业技能,考察考生的适岗性,满分为100分。岗位三、岗位四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笔试、面试。
5.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岗位一、岗位二: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岗位三、岗位四: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体检安排在钦州市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考察
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公安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各岗位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四、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含单位应缴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2819660、2828636。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辅警招聘全流程严格遵守国家、广西以及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考生从外地返钦的,要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做好行程报备,参与流调筛查,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应当隔离的必须完成隔离,有关考试当天体温不得高于37.3度。一旦发现应聘考生违反防疫规定参与各环节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钦州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1.网上报名方式
方式二:用电脑打开网站链接
2.体能测试标准
来源:钦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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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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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钦州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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