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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规递交辞职报告—怎么办?

时间:2023-05-03 06:23:4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民航资源网2022年8月11日消息:海航控股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定期报告重大遗漏等问题,对ST海航处以300万元罚款,对11名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款。

  公告指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海航控股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海航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针对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相关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二、对徐军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三、对刘位精、陈明、张志刚、马志敏、李晓峰、张鸿清、赵国刚、萧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针对2020年7月至12月的相关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徐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刘位精、李晓峰、张鸿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针对谢皓明、孙栋的违法行为,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谢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二、对孙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多名高管“组团”辞职

  此外,海航控股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军先生、陈明先生、刘强先生及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晓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徐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陈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李晓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因个人原因,刘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军先生、陈明先生、刘强先生、李晓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军先生、刘强先生、李晓峰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陈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程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ST海航有望摘帽

  2021年2月10日海南高院受理债权人对海航控股的重整申请。2月19日海航控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海航”、“*ST海航B”,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1年4月30日,海航控股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海航控股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海航控股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1年12月31日,海南高院裁定确认《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由此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海航控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但是,鉴于海航控股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海航控股将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4月30日海航控股发布公告,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公告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航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鉴于目前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因此未提出撤销相应“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5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5月19日,海航控股A股股票简称由“*ST海航”变更为“ST海航”;B股股票简称由“*ST海航B”变更为“ST海航B”。

  2022年8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海航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海航控股罚款300万元,对谢皓明、徐军、刘位精、马志敏、陈明、张志刚、赵国刚、萧飞、李晓峰、孙栋、张鸿清等海航高管处罚总计200多万元。

  至此,海航控股关于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等历史问题,均已彻底解决。按照规定,海航控股在立案调查结束后,就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摘帽。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2022年7月15日海航控股发布上半年财报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5亿万元至-42.6亿元。若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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