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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工太累辞职报告〉洗碗工的辞职报告?

时间:2023-05-01 05:34:3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南都讯 因存在洗碗不干净、消极怠工等行为,在珠海某餐厅从事洗碗工的48岁男子胡某仅工作8天就被炒鱿鱼,他一纸诉状将餐馆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工资并索赔。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餐厅向胡某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合计1176.32元,但驳回了胡某索要经济赔偿的要求。

判决书显示,胡某现年龄48岁,2020年11月11日通过招聘广告入职珠海某菜馆,担任洗碗工一职,工作八天后便被辞退,不久后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工作8天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共计近3000元。

胡某称,其被辞退时,餐厅负责人没有说明辞退理由,也没有支付工资,对此,餐厅方面予以否认,称解雇胡某是因为其上班期间经常把碗打碎,饭也不会煮,影响到其他同事工作的心情,原告上了8天班,已经向其支付8天工资,但原告不收。对于经济补偿,因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原告在试用期内离职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主张胡某在试用期内,仅仅工作了8天,存在洗碗不干净、消极怠工等不符合用工要求情况,决定不予录用,符合常情常理,对原告胡某要求餐厅支付经济补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但法院同时认定,原告胡某工作期间含周六日,每天工作11小时,经核算,餐厅应向其支付2020年11月11日至18日期间的工资共计1176.32元。

最终,一审判决菜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胡某支付工资1176.32元。

记者:杨亮 实习生林子靖 赵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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