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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后辞职报告——工伤十级一年后辞职还有补偿吗

时间:2023-04-30 04:38:3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大小新闻客户端8月6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咨询:我在单位工作了15年,之前是十级工伤,由于要到外地发展所以需要辞职,请问十级工伤职工辞职后应该获得什么赔偿?有什么补助?按照什么标准补助?

答复:我市参保的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家父2019年4月不幸去世,去办完各种手续以后被告知七月份国家保险基数调整之后才能领丧葬补助以及社保个人账户金额,加上还有10个月的上年度山东省月社平工资。基数七月中旬已经调整完毕。现在八月份,打电话询问告知一个月以后打电话问问是否能领取。基数调整请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答复:您提到的基数是全省在岗人员社平工资,用于企业在职人员的缴费使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的抚恤金。2019年度我市参保去世人员因省社平工资一直未公布,所以企业退休去世人员的10个月的抚恤金暂时不能计算。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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