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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生效时间规定〕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4-26 01:07:1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此规定是作者本人曾辅导过的制造业产销一体的大型公司,所有数据都是实际案例,由本人原创,原创不易,请朋友们关注、点赞、转发、评论,谢谢了!

为公司订立员工定级、招聘、入职、调动、转正和离职、考勤等规定,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审批集团公司主管、高级技术员、高级文员级及以下职级人事变动、薪金、招聘、定级。

★总裁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的经理、工程师、特级文员级及以上人事变动、薪金、招聘、定级等。

★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人力资源部于每年的12月,发出《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给各部门总监、经理,提出下阶段部门人力资源需求,并于当月25日前报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裁批准后,由各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工作例会与绩效评估

▲人力资源部每3个月召开一次各总监、经理参加的人力资源例会,检讨各部门各子公司人员招聘进度、人员流失及培训工作落实情况。

▲人力资源部依《员工绩效考评管理规定》,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表现及发展评估,并以此作为下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和培训计划制订的基础。

★公司的岗位构成

▲按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公司各岗位分为行政类、技术类、文职类三大类,具体构成见下表:

▲对于销售业务人员,根据业务总额大小,可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待遇:

●每年业务总额达到500万元,享受主管级;

●每年业务总额达到1000万元,享受经理级;

● 每年业务总额达到5000万元,享受总监级。

▲对于研发设计人员,根据提成收入多少,可享受相应行政级别待遇:

●每年提成收入达80,000元,享受技术员级;

●每年提成收入达120,000元,享受高级技术员级;

★员工招聘

▲编制内招聘

各用人部门在本部门人员编制范围内,《招聘申请表》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部。

●员工招聘条件说明:

※公司经理级及以上员工不可以介绍本人直系亲属到公司工作。

※主管级及以下员工的亲属不可以与本人在公司同一部门工作。

▲ 增加编制招聘

●生产中心总监负责审批生产中心生产、技术类主管级及以下员工岗位的增编申请。

●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审批集团公司主管级以下的岗位增编申请。

●总裁负责审批集团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岗位增编申请。

●凡需增加岗位编制的部门,须填写《增加人员编制申请表》,并附新增职位岗位工作说明书,经过规定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招聘。

▲内部招聘

●公司员工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公司内部招聘,其标准如下:

※高校招聘的应届大学生在公司工作满一年。

※社会招聘的员工在公司本职岗位工作满半年。

※未达到以上条件的员工参加公司内部招聘前,需获得所属部门经理、总监的书面同意,方可参加内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招聘科和用人部门可对有意向且适合内部招聘岗位的员工进行面谈。

▲取消、修改编制岗位和招聘岗位

●取消岗位编制按增加编制审批程序签批。

●变更岗位名称、取消招聘岗位按招聘申请程序签批。

●生效日期以最终审批权限人签批日期为准。

▲内部推荐

●人力资源部招聘科主管每季度制定一份内部推荐职位清单,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在公司公告栏公布。

●内部推荐职位清单中被推荐人员获聘用及转正后,分别按下列规定给予推荐人奖励:

※总监、总工程师级:20000元/人;经理、工程师级:15000元/人;主管、

高级技术员级:10000元/人。

●推荐人须负责为被推荐人提供人事担保。

★新聘员工入职管理

▲电脑配置

●录用人员所需使用的电脑、办公用品由用人部门直接主管安排。

●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一周通知电脑部,电脑部在录用人员到职前准备好电脑。

▲手续办理:人事专员负责为新员工填写工卡、办理厂牌等手续。

▲后勤安排:后勤主管根据公司用餐标准及员工住房分配方案提前3天对新进人员安排好住食宿。

▲签定劳动合同

●所有新入职组长、技术员、中级文员级及以下员工均同公司签定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主管、高级技术员、高级文员级员工同公司签定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经理、工程师、特级文员级以上员工同公司签定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它关键岗位及技术、财务类特殊岗位合同期限由部门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共同确定,报总裁批准。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视绩效考评成绩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员工续签新合同:

●绩效成绩合格者:用人部门可以决定与之续签二年劳动合同;

●绩效成绩良好及以上者:用人部门可以决定与之续签三年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期达三年或以上,合同期满绩效成绩为优秀者:用人部门可以决定与之续签五年劳动合同。

●对于合同期满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按级别申报审批,确认是否续约,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确认结果通知员工本人。如获续约,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不再续约,应将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人事通知单送达员工本人并由其签收回执。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接获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按照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相应的补偿按法定规定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交接过程进行跟进。

●签订保密协议:人力资源部依保密制度与所有新聘用的重要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试用与转正

▲试用: 新聘的组长、技术员、中级文员级及以下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主管、高级技术员、高级文员级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特级文员、经理、工程师、总工程师、总监级试用期为3个月;关键岗位及技术、财务类特殊岗位视合同期限长短确定。

▲新聘员工或调动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随时跟进试用情况,至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需提前通知员工转正:主管级以下员工提前一周,经理级以上员工提前二周)。凡属于工作岗位调动的员工,必须与交接人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凡需转正的员工,如在规定的转正时间内不转正的或又未给出不转正书面说明的,人力资源部将通知财务部停发未转正人员的工资。

▲ 转正

●普工、初级技工、杂工级新聘员工和转岗员工试用期满继续工作视为转正。

●组长、技术工、技术员、初、中级文员级员工转正,由个人提出转正报告,用人部门主管根据《员工转正评估审批表》中的要求进行评估;同时须进行转正考试及提交《员工岗前培训记录》。

●主管级人员转正,须提交:转正报告、《员工转正评估审批表》(由个人填写,部门直属主管评估);同时提交《员工岗前培训记录》。

●经理级及以上员工试用期满转正,需做转正前问卷调查:经理级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做转正前问卷调查。


转证调查问卷的份数

●试用转正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书面通知部门经理、总监,由部门经理、总监通知员工下列三项之一项:正式聘用;延长试用期;终止聘用。

●终止聘用:在规定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与部门经理、总监严格把关,逾期未办理转正手续者,将由人力资源总监确认责任人并给予处罚。

★晋升

内部员工晋升:公司员工晋升到中级文员、技术员、组长、高级文员、高级技术员、主管级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提出晋级申请: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且在本岗位工作满半年以上。

▲绩效考核成绩达良好(含)以上。

▲ 在特殊情况下,经总裁批准,可予以晋升。

★人事调动

▲公司内部人事调动

公司内部员工调动,由新用人部门提出申请,经原部门签署意见,依程序审批,属本部门内部调动的情况,也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分为以下两类:

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调动,由总裁批准。

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动,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经理、工程师、特级文员级以上经总裁批准。

●集团内部人员调动日期生效依据

已发“人事任免通知书”任命的人员调动,填写的调动单中,调动日期应以“人事任免通知书”中调动生效日期为准,并在调动单中特别注明。反之,调动日期以调动单最终审批权限人签批日期为准。

●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调动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及薪资待遇按被调入公司规定执行。

●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调动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及薪资待遇按被调入公司规定执行。

●员工的管理及绩效考评按被调入公司的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 集团内部人事调动工龄计算:

集团与分公司之间调动工龄计算:集团派驻分公司按集团入职时间延续计算其工龄。分公司调至集团工作:其工龄按原分公司入职之日起延续计算。

●各分公司之间调动工龄计算:分公司之间的调动其工龄按入原公司工龄计算。

在新公司任职期满,再调回原公司的,其工龄按原公司工龄加新公司工龄后延续计算。


▲员工岗位调动交接时限

●组长、技术员、中级文员级及以下岗位调动员工,须在接替人员到位后一周内离开该岗位。

●主管、高级技术员、高级文员级岗位调动员工,须在接替人员到位后两周内离开该岗位。

●经理、工程师、特级文员级岗位调动员工,须在接替人员到位后一个月内离开该岗位。

★辞职、解雇、自动离职

▲辞职

员工辞职时,需填写《辞工审批表》进行书面申请,同时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进行离职面谈。总监级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各部经理需提前2个月申请;其他组长、技术工、初级文员级及以上人员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普工、临工需提前一周申请。

▲解雇

●各部门有人员需要解雇时,直接主管应与上司进行充分沟通,征得同意后需与被解聘人进行面谈,并填写《解雇审批表》。审批完成,人力资源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辞职人所在部门经理、总监。

●解聘预通知期以最后审批日期计算,并以此作为工资结算及补偿的依据;解聘预通知期原则上为一个月。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全年累计旷工达七日(含)者,视为自动离职。

●各部门如有上述情况时,部门经理应于次日将该员工卡签注“自动离职”,并指派文员将工卡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总监确认后,人事文员会同用人部门对该员工物品进行盘点,盘点清单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

▲ 离职手续办理

●工作移交

※移交内容包括办公印章、办公钥匙、档案资料(书面、电子)及其它所经管的物品或资料,由离职人员形成书面报告,经离职人员直接上司审批后,作为移交内容之一。

※由离职人员填写《移交清册》,经离职人员直接上司审批,并指定监管移交人、接交人进行交接工作。业务类人员(包括业务员、业务经理)在离职前,必须在其直接上司监督下完成与客户的对帐和费用核实工作。

总经理级离职前,集团审计部派员组成审计小组,经总裁批准后,依据《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进行总经理离任审计。

●电脑移交

对于使用电脑人员,由人事专员通知电脑部检查电脑硬件、软件的完好情况,电脑移交完毕,离职人员不得再使用该电脑。

●车辆移交:对于使用车辆人员,由人事专员通知后勤科检查车辆状况并代为保管移交的车辆,车辆钥匙及证件交文控中心保管。

●伙食费结算:离职人员至少于离职当日到后勤部结清伙食费。

●个人借款清偿及工资结算:全部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人事专员通知离职人员到出纳处清偿个人借款、结算工资。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当天离开公司区域。

★考勤和考勤考核

▲刷卡: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等候刷卡,违者以行为处罚处理(未到下班时间刷卡作为早退处理)。

▲刷完下班卡后须离开车间,确因公事需返回车间需征得安全员同意,违者以行为处罚处理。

▲严禁上下班刷连卡(包括加班),违者视为无效刷卡并以行为处罚处理。

▲签卡

● 因公事或公差无法刷卡,总监级自行签卡,经理级由总监、总经理签卡,其它级别人员由直属经理签卡,签卡时须在《未刷卡人员签卡表》上注明事由,否则作旷工处理。

●每星期签一次卡,最迟不得超过次月1日,违者视为无效签卡。

●严禁将迟到、忘打卡等转为请事、病假,一经查获,处罚责任人和审批人。

▲考勤考核

● 请、休假程序与要求

※员工请、休假必须在离岗之前填写请假单,并将请、休假单按相关程序审批;具体按如下要求审批:

※组长级及以下员工10天以内的请、休假由直属经理审批,10天以上的由所属总监审批;

※主管级员工请、休假3天(含)以内均由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由所属总监审批。

※部门经理级请休假由所属总监、总经理审批。

※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理请、休假由集团总裁审批。

※员工因故无法到岗请假者,须用电话向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请假。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未按以上规定请、休假者,视为旷工。

▲加班

●加班审批:生产中心的组长级及以下人员的加班单由部门经理批准;主管级员工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属调休类加班单由所属部门经理或总监审批;属计算加班费用类加班单由总裁审批。

●加班时间计算:加班时间以整时段计算,不到半小时的忽略不计,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 加班单查核:人事专员在录入加班单或计时单时,须要核对加班单是否通过规定审批,并核对员工工卡与加班时间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则取消该员工的此次加班。

●加班费计算标准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时加班工资,按底薪工资的150%计算。

※员工周末加班,加班工资为200%的底薪工资。

※员工法定节假日(如元旦等)加班工资为300%底薪工资。

※以实际加班时间填写单据(不需要换算,以利于核对工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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