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朋友圈掀起一阵对2018年作个小结的热潮,作为热忱于社交媒体的90后法律人,我认为适时对自己一年以来的见闻、经历反思总结是很有必要的,一直也想对自己2018年说些什么,一直也以工作与家庭作为借口告诉自己没有时间,2019年新的开始,我申请了向往已久的微信公众号,赶一波时髦借此平台聊聊我的2018。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40年前,一篇名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掀起了席卷全国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成为撬动改革开放的哲学杠杆。2018年对我而言,亦是对人生改变的重大转折点,这一年,家庭迎来了新生命,这一年,我离开了养育我多年的家乡,回到了大学所在地——南京,这一年我鼓足勇气在孩子尚未足月之时辞去公职踏上了带着两年回避期的实习律师之路,这一年我发现,也许辞职真的是对自身的重新检验。
2015年入职某法院,正是青春年少意气风发之时,一个刚满22岁的青年刚刚迈出校园便步入了司法机关,一时间雄心壮志踌躇满怀只待宏图大展。记得上大学时,学的最不通透的便是我认为体系繁杂、容量庞大的民事法律关系,较为感兴趣的是直来直去、说一不二的刑事诉讼,大学的暑期实习亦是在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说来也许是命运使然,多种原因促成之下我被分到了民事审判第一庭。
回顾敲开庭长办公室报到的那一幕,仍然记忆犹新,我的庭长是一名业务精英,在建设工程类纠纷案件的审理上往往观点独到,经验丰富,当了解到我的实习经历是在某区检察院时,庭长当即电话联系道路交通巡回法庭M哥把我带到了位于交警大队院内的办公地点,在巡回法庭学习的几个礼拜,我认真了解了民事诉讼的流程,对于民事诉讼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基本认识,这时也才理解了庭长的意图——希望我忘掉侦监部门的办事流程,系统地认识民事诉讼程序,而巡回法庭可以为我提供这样一个平台。
回到民一庭之后,我担任了庭长的法官助理,改革之前其实也兼任了书记员的工作,至于部门内勤那一定也得由我这样的年轻人来负责了。
一晃两三年,细数在民一庭的时光我不禁感慨,这段时间我把大把的时间精力放于何处,仿佛除了处理事务性工作以及后来负责的团委工作以外,专业能力与知识水平并未显著提高,我不禁开始慌乱,开始焦虑不安,开始思考这份职业于我而言的切合性。
司法体制改革对我最大的影响一是待遇提升,二是分工明确,在年底的一次人事调整之后,我给副庭长做法官助理,书记员是我的高中同桌,这段经历想起来无比快乐,一边是和我同姓甚至改喊姑姑的副庭长,一边是逆来顺受、踏实肯干的书记员同桌,我终于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审判辅助性工作,材料审查、先行调解、组织听证、阅卷总结、文书草拟,我欣赏自己开始学习如何去做一名法官的上进心,我也不苦恼于细心的姑姑把我草拟的判决书通篇修改,我甚至感恩这份细心与信任,一切的一切都在正确的轨道上继续前进,虽然员额改革短期内把我挡在了法官的门槛之外,但我仍然对法官这份职业心向往之,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一个缺席判决的案子我居然无法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在心里确立一个初步的裁判意见,我开始对自己产生了怀疑,再次想起两三年来自己“挂零”的办案数。
一次改变的机会来了,机缘巧合之下,上级法院抽调我到综合部门帮助工作,眼看自己的心态越来越浮躁,一意孤行地我枉顾了多个对我关怀备至的领导的意见,铁了心想要对自己的工作状态求变。
2018年1月,我来到中院综合部门报到,主要负责文字材料工作以及部分事务性协助工作,数个月后我面对自己聊胜于无的工作成果很不满意,终日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每天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越发地憔悴,终于有一天我又开始慌了,我慌于三年来我在审判业务岗位、综合部门的碌碌无为,我慌于学识、业务的进步缓慢,我慌于自己不再是当年的意气风发与青春年少,我慌于孩子即将呱呱坠地而我却仍然没有焕发新生,和我一样慌的还有我的妻子,她并不在意我的待遇有没有提升,也不会在意我的职级有没有进步,她在意我的工作舒心与否,在意我们两个人能为即将诞生的孩子创造出些什么,于是一个令我从不敢想象的想法在我心里慢慢滋生——辞去公职。
一位从领导干部岗位走向律师行业的长辈对我的开导和鼓励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与妻子商议良久之后,终于我也鼓起勇气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首先要征询意见的对象是我的岳父——为国有企业贡献大半辈子的党员干部,当然征询岳父意见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女儿选择的对象可能不再拥有旁人艳羡的“铁饭碗”,毕竟刚刚完婚不久,孩子即将诞生,此时此刻的决定影响着全部的计划,对我工作与事业相对关心的岳父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同时也认为这个决定最终的拍板还是应该征询我父亲的意见。
我的父亲是亦是一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我从小的教育不很拘束,但却深刻影响着我的世界观和职业选择,于是上学时我没有选择更为喜爱的艺术类专业而是选择学习法律,毕业后第一时间的就业选择也是进入司法机关,事实上我确实做到了,当我告知父亲我的选择是,父亲的反应出乎我的预料,他说:“你是我的儿子,你做任何决定我都会支持你,我也相信你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也相信你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有能力做出一番事情,都足以养活家庭。”唯一提的一点建议:等到孩子大一点再走。得到父亲这样的支持,我心里有了底,但也很犹豫,同样是体制内,同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什么他不走我要走呢,归根结底的原因无外乎二字——年轻。
打铁需趁热,趁着年轻,趁着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趁着自己还想出去拼,我也顾不得父亲的建议,在孩子尚未满月之时毅然决然地提交了辞职报告,离开家乡,孤身一人回到了南京,就是为了检验自己到底如何,把我褪去“公务员”的外衣扔到社会上摔打,看看结果究竟怎样,这一年,我开启了人生新篇。
为什么说辞职对自身的重新检验,因为这一年我的所见所闻对我的触动很深。
首先是知识水平上的。因为司法机关离职的关系,如我这般的实习律师都天生自带“两年回避的光环”,无法自主接收、承办案件,于是律师领导安排我到政府单位坐班,主要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类事务,收入是在法院的一半左右,但我仍然发自肺腑地感恩律所为我提供这样一个机会与平台,让我能够在踏入异乡时解决生存问题,同时拥有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与时间。
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除了需要查阅《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以外,还充斥着大量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原来国家在社会法律治理当中居然有着如此庞杂的条条框框。
2018年8月至今,在领导的关心与同事的帮助下,我办结各类复议案件15起,行政应诉案件7件,通过上述案件的办理,深入学习了行政法律范畴的多方面知识,对于行政案件的处理有了一定实务经验。既然跳出体制从事律师行业,免不了的是亲友的咨询,从民事到刑事,从诉讼思路到意见建议,从民间摩擦到公司纠纷,每一次的电话咨询都触动着我的神经。
为什么现在的律师发展的趋势是专业化,因为法律业务的范围太广,部门专业要求太强,一个法律全才太过难得,要想在某一个领域做大做精,专业化不可避免。而我即便经过学习与实务的锻炼,也仅仅停留在各方面懂点皮毛,高于一般门外汉,难以继续深入的阶段,面对这些咨询,我也在不断的学习、提高,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研究相关案例,然而最终也难以做到这些咨询从容面对,只得堂而皇之地冠以“个人意见”的名头。
事实证明,我对这些咨询的答复基本没有太大偏差,甚至比他们咨询个别其他律师的回应更加具体、规范、可操作,看来,不光是我,所有的律师都应该加强学习,学无止境是我在辞职之后最大的体会。新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报案例需要学习,面对的棘手的案件纠纷如何整理思路需要学习,需要自行思考,需要虚心请教,需要埋头研究,加强学习也是律所主任、我的老师对我处于实习期提出的重中之重的要求。
辞职是对一个法律人知识水平的一次重新检验,我已经越发地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并且一定会将这种意识坚定下去,一以贯之。
其次是心理状态上的。律所领导安排我到政府单位坐班,除了考虑照顾我的两年回避期以及给我时间学习成长以外,也是让我逐渐适应身份的转变与心态的调整。身在机关的小伙伴一定有一种体会,即便只是刚刚初入仕途的办事员,即便没有所谓狭义层面的应酬,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小型聚会,当然违反规定的小团体小圈子是应当避免的,我所述的不过是参加工作时间不久,志同道合、志趣相投、意图做一番事业的年轻人的正常社会交往。推杯换盏之间,我们会有缘结实“某科科长”、“某局局长”、“某办主任”等等,这些称谓是我们同龄人之间的玩笑话,也附带了相互之间共同进步的美好祝愿。
我们因何而结缘,因何而生义,因何而坐在一起,不仅是酒文化,更因为我们是“体制内”的人,增加交际、增进联系是为了便于日后工作的开展与合作,也是为了在未来的工作道路上多一个朋友。辞职之后,参与这样场合的次数渐少,一方面因为自身离开了原工作所在地,客观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有时候这个“圈子”不再有机会融入。
当然,因为在机关工作的原因,确实相处了不少好友,我们仍然会一起相聚,聊聊工作,谈谈家常,原单位的朋友来到南京我会抛开一切事务真诚陪伴。除了上述的已经形成的、既有的交往范围,融入新“圈子”的机会越发渐少。
真正让我意识到自己成为了“局外人”的有一天到某法院交材料,当书记员同志取下我手中的材料,转身进入办公区域的那一刻,带有门禁的大门轰然关闭,无法进入,我彻底明白我已经出来了,关上的那扇门也打开了我心里的一扇门——我是一名实习律师。我不再是审判流程的参与者,不是负责审判辅助性工作的法官助理,我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诉讼参与人,我所承担的不再是以中立者的角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从最后一道防线上撤出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成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外部见证者,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淘出的沙子,是司法战线的“逃兵”。心理状态的适应不光是内在的,还来源于外界因素。
1993年出生的我大学毕业便进入了司法机关工作,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三四线城市是一份可遇不可求的工作,辞职之后,“烧包”、“逞能”等质疑不绝于耳,这仍不是最根源的,最根源的来源于当事人的否定,当你不再是司法机关的一员,在当事人看来你就不再拥有他们所想象的“优势资源”,他们不会因为你从事了几年法院工作就对你另眼相待,他们看中的是自身的利益,这无可厚非,当你无法为他们的问题及时作出解答,或是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他们会觉得你是一个废柴,然而对待这种看法你却无从辩驳,因为你就是一个实习律师而已,即便你为自己开脱辩解,又有何意义,你的失误不再有领导为你擦屁股,你的任何一个做法及产生的后果都将由自己买单,因为你身处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社会终究会给自己上这一堂课。
我自认是一个自我调节能力相当出色的人,面对这种心态的转变,却仍不免有些慌了,每当产生一些烦恼,我只能故作镇定地为自己加油鼓劲,告诉自己路还很长,这种感受就像是一只深夜于荆棘灌木中穿行的猎豹不时舔舐着自己的伤口。在此谏言,如果意欲踏出体制的那一步,没有做好调整心理的准备,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最后是经济层面的。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待遇提高让诸多年轻人趋之若鹜,彼时身在家乡的我,没有住房与出行的烦恼,算了算去掉社保公积金以外的收入月薪过万,当然不能与大城市相比,但在三四线城市这样的收入足以让我衣食无忧,更何况是旱涝保收。何谓旱涝保收,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即可,无关乎学识的进步,无关乎经济状况的下行,换言之,我可以终生拥有这样优厚的待遇,这一切辞职的那一天起发生了剧变。若非律所对我的照顾,能够让我继续享有按月领薪的条件,我应该会与其他实习律师一样,领着微薄的工作津贴,在律师行业的浪潮中摸索前行。南京动辄数万元一平米的高房价,孩子的教育支出,家庭的生活保障,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我的内心,有时候我会变得浮躁不安,因为律师原来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干。
在部分人的眼中,律师是一份多么容易赚到钱的职业,动动嘴皮子而已,法官一年办300件案可能不如律师一次会见的收入更高,殊不知律师亦有律师的门道。律师与法官,为什么不是法师与法官,我想真的是因为隔行如隔山,这两份同属法律共同体的职业,却有着天壤之别,说到这里我深刻的理解到为什么从法院工作人员转变为律师仍然需要实习期,如果没有经过实习,终究不会学会如何做一名律师,我本人亦在探索阶段,探索是需要成本的,除了时间成本,还有经济成本,而经济方面的问题也是对自身的一次大的考验,并不是说检验自己能赚到多少钱,而是你能吃得了多少辛苦,你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能创造多少价值,因为你不再是按月取薪,而是多劳多得,不再有纳税人为你的付出而买单,而是以自身的综合素质如何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辞职对自身的考验在于此,面对经济方面的压力,务必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在此我也谨遵老师的叮嘱:切勿浮躁。
说一说2019年的计划吧,多陪陪家人,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争取多发表一些文字材料,保持健康,保持良好的心态,还有做这个好公众号,多与大家分享一些热点资讯、经典案例。
感谢关注,我是一名普通实习律师,对广大朋友们说上一句迟到的新年快乐!
作者简介:
徐瑞文,男,汉族,1993年出生,原江苏某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院团委书记,挂村扶贫第一书记,2018年辞职,现为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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