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其实和社保的助理是一样的,现提几点建议供你参考。
第一,待业期间,公积金处于停止缴纳状态。
个人辞职后,由于原单位一般都会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减员,所以住房公金也处于停止缴纳状态。由于住房公积金都是由单位缴纳,辞职后个人是无法继续缴纳的。对于个人来讲不也不用继续去缴纳,这对个人实际没什么特别的影响。但是如果公积金处于断保状态,这时是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第二,重新就业后,可在原账户基础上继续缴纳。
辞职后,如果重新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手续,如果原来的住房公金和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属于同一公积金缴纳地的,可在原账户上继续缴纳,如果跨地区的,需要办理住房公金的转移手续,转移时,原缴纳的本金和资金利息随同转移。
第三,辞职后不再就业的,可办理公积金取现和销户。
如果辞职后,本人不愿意继续就业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办理住房公金的提取手续。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人辞职、离职或是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办理提取比较方便,但是辞职、离职人员办理提取时,各地的规定不统一,有的是辞职三个月后,有的是半年以后,不管什么时候能提取,都是能够提取的,一般外地户口提取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更为方便,辞职后,只要提交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等待银行打款就行了。
综上所述,本人辞职后,如果打算继续在当地上班的人员,待到新单位就业后继续在原账户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新单位没有缴纳住房公金的,可办理体现手续;如果辞职后需要到外地就业的,可转移住房公积金手续,到外地继续缴纳,在外地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提现手续;辞职后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凭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办理体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