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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辞职报告原因怎么写—饭店后厨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4-21 20:27:5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厨师是一个流动性很大的职业。所以说厨师跳槽呀。厨师辞职呀。就是很平常的。可是就是有一位因为在酒店辞职而惹出来的官司,并且厨师被酒店告上法庭。陪偿250万巨额帐单。这前前后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件因为酒店厨师辞职而引发的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他的前后因果是怎么样的呢。以及社会各业人士对此的看法



这个被媒体称为“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的官司不仅赔偿数额巨大,而且涉及神秘的“官府菜”,因此很快引起了记者的兴趣。被告吴林当初为何要与酒店签订涉及高额赔偿的协议?又为何辞职?吴林是怎样一个人?记者带着无数个问号,经过无数次周折,采访了案件的各方当事人,从职业厨师的视角,为您全面解读这一赔偿案。

“被告”亮相:我就是吴林 寻找吴林的过程可以说是千辛万苦,问遍了记者熟悉的成都“圈内人”,都没有认识他的,不是因为他名气不够,而是因为他们做的菜不是一个类型,在成都,吴林一直做奢华到“穷凶极恶”地步的官府菜,所以和普通餐饮的厨师不是很熟悉。辗转找到他,采访后,记者发现,吴林的陈述和目前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竟是截然不同。


吴林,,河北石家庄人,2004年6月前后从成都谭氏官府菜辞职,现就职于南京名人谭家菜餐饮公司。


我没有无故辞职!

记者:你是怎样来到谭氏官府菜的? 吴林:我是1999年底来成都的,当时成都谭氏官府菜(以下简称“谭氏”)开业大约有一年,菜品大多是原搬谭家菜类型,不大适合成都市场。当时,谭氏的老板曾海明找到我师傅,希望派一个人过来帮忙,我师傅就派我过来。3个月期间,我调整了菜品,比如谭家的官府菜本来很油腻,我减少了油的用量,鱼翅鲍肚参选料更精等等,很快,成都的谭氏官府菜就有了起色。3个月后,我又回到了石家庄的金谷大厦,但是曾老板不让我走,就又通过我师父把我招回来了

记者:媒体报道说你是无故辞职,你认为呢? 吴林:我没有无故辞职,我是交了辞职报告并经过他们同意的,我有书面证明,法庭上我也拿出来了。辞职是去年的事情,当时我全权负责整个公司的餐饮,我爱人则是餐饮前厅经理。曾老板可能觉得我们夫妻俩权力太大,会威胁到他的利益,于是就处处防范。先是调离我爱人,让她去人事部门,接着,他又招进来两拨厨师,安插到各个厨房,让我们三伙人互相牵制。这样,我手下的厨师长和大厨很不满,因为他们都是和谭氏一起创业的,这是对他们的不信任,所以30多位厨师集体辞职,我没能挽留住。厨师大批辞职后,曾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在拉帮结派,并请财务交给我5万元钱说是“他的心意”,让我“履行个手续”,也就是让我辞职。我没要那五万元,只交了辞职报告,办理了辞职手续。但是,在官司里面,竟成了我“无故辞职”!


记者:既然当时是老板劝退的你,现在为什么又告你呢? 吴林:因为我走后两个月,谭氏的生意下滑,业内人士戏言:“公司以前是一天开进一辆宝马,现在是一天开出一辆桑塔纳”,也就是以前每天的利润非常可观,我走后生意开始赔本。我觉得他告我有两个目的,一是出口气,二是通过法律这个强制手段让我乖乖回去。因为他知道我赔不起250万,最后打不赢官司,只有回去。

我没有得到谭氏的任何分红!


记者:媒体报道中称你在谭氏的待遇非常优厚,有车有房,年薪30万,还有分红等等,是这样的吗? 吴林:车和房子我只有使用权,现在已经还给他们了,年薪的确是30万,他们也给我了。但是, 2003年签约后,我没有任何分红。如果我在乎的是钱,我早就不在谭氏了。两年间,上海有几家餐饮公司以比谭氏的年薪高2-3倍的待遇挖过我,我都没有去。因为谭氏是我一手参与做起来的品牌,我对它有感情。所以,年底没给分红我也没问过。

记者:当时签的协议里面说如果你无故辞职,你要赔偿他们500万元的经济损失,你为什么会签这个协议? 吴林:我没有在意,我觉得他让我签这个东西,无非是怕我辞职。我当时觉得谭氏刚刚走上正轨,是我事业发展的一个比较好的平台,我和曾老板的合作也很好,而且他是我岳母的干儿子,所以我觉得我可以在谭氏工作10年,就没有思索地签下了,没想到现在他居然拿这个来告我。

不排除再给谭氏帮忙的可能!


记者:你还会回到谭氏工作吗? 吴林:不回去。但不排除回去给他们帮忙的可能。因为谭氏是我做起来的品牌,我对它很有感情,现在谭氏的生意下滑,而曾老板不会放下架子来找我,所以来告我,但是如果他采取其他办法,比如找个中间人说和等等,我还会回去给他们帮忙的。但是合作是绝对不可能了!


记者:通过这件事,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其他厨师说? 吴林:这件事是我一辈子都要记住的教训,那就是感情因素和法律观念发生冲突时,一定要遵循法律办事。如果当时我不是因为亲戚原因和个人感情而对谭氏的合同放松了戒心,随手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我也不会有今天的官司。


关于厨艺:我做的鱼翅在国内没有对手! 记者:很多人都想知道一个价值250万的厨师技艺如何,你如何评价自己的厨艺? 吴林:我觉得我的技术不止这个价。我从1987年入行,刚开始做粤菜、川菜、鲁菜,后来一直做高档官府菜。我曾经做火了成都的谭氏官府菜,又去上海开了谭氏分店,做火了号称“上海第一贵”的上海谭氏。 做官府菜我和别人的意识不一样。比如很多谭家菜的厨师一辈子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做菜风味,不论在哪里开店,他们觉得你吃得上来,说明你会吃,你不喜欢,那就别来,曲高和寡。但是我做菜是跟着市场走,食客喜欢吃什么样的,我就做什么样的。 来吃官府菜的客人非富即贵,他们大多是发福的,因此他们不但在乎吃什么,而且还在乎吃了之后对身体保健有没有好处,因此我除了减少油的用量,还加入很多保健养生原料。我们做菜选料精,火候准,不厌其烦,精益求精,力求把美味和保健结合得恰到好处。 曾经有食客说,在谭氏官府菜吃饭,就像在帝王家做客;吃了谭氏的鱼翅,世界上还有什么鱼翅可以吃?的确,我们的鱼翅没有对手。2001年我创的“南瓜鱼翅”曾获得“金鼎奖”。当时,我就想给食客一个绿色健康饮食的理念,因为我们很多食客都有高血脂、糖尿病的症状,而南瓜有软化血管、降血脂等功效,于是我就想将南瓜和顶级鱼翅结合。怎么结合?坚决不是将南瓜挖个坑,将鱼翅装进去,这样没有功效。我的做法是将南瓜打成酱,和鱼翅一起慢慢熬,让鱼翅的鲜和南瓜的清香结合,给客人打造最健康最尊贵的鱼翅。在南瓜的选取上我们花了大半年时间,有的南瓜含糖高,太甜,有的南瓜水汽重,味道不醇。我走了大半个中国寻找南瓜,不断试验,没有成功,最后在泰国找到了小金瓜,它糯、清香、不甜,成菜效果非常好。官府菜就是这样做的,非常精细,精细到“自虐”的地步,选料我们都要寻找半年,不能有一点瑕疵。

菜品创新:把菜做奢侈、豪华 记者:官府菜做法这么精细,厨师手艺这么高,你在人员培训时会不会保留一手? 吴林:不会。一个装满水的瓶子只有倒出一些来才能有新的补充进去,所以,一个厨师的技艺只有毫无保留地拿出来应用,才能继续学新技艺。在谭氏的时候,我培训其他厨师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这样谭氏的菜品口味才统一。

记者:厨艺上毫无保留需要你不断创新,你创新的途径有哪些? 吴林:我天天在外面吃饭,我在全国直接或间接管理了20多家厨房,所以需要各地跑,我可以在各地吃新菜,找灵感。而做官府菜,创新的出发点就是把菜做奢侈,做豪华,而且要做得物有所值。我曾经在上海上岛咖啡吃过一份法国鹅肝牛扒。鹅肝很细腻,很高贵,但牛扒却是比较低档的东西。我由此得来一道新菜:铁板鹅肝鲍鱼。将法国顶级鹅肝和中国顶级鲍鱼来个贵贵联合,极尽奢华,而使用铁板又解决了保温问题。 还有,就是要掌握原料的保健知识,营养搭配知识。每道菜都要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保健功能才能符合现代“贵人”、“美食家”的挑剔口味。

关于厨房管理


不管我接管哪个厨房,不出3个月这个厨房都成为当地饭店参观学习的对象。因为,我们的厨房很干净,是当地卫生部门的免检厨房。地上没有一片菜叶子,没有一滴水。 曾有同行不信,来参观,把手伸到抽油烟机里面的风叶里擦了擦,都没有擦出一点污垢。因为我们是划片管理和立体管理相结合,每位厨师负责相应的区域,立体式管理是厨师在监管自己区域卫生时,不但要注意地面,还要注意整个空间内所有设备的卫生,包括高压锅、灶台、上面的抽油烟机、照明设施等等。 分好区域后就是检查督促的问题,保证这些规定的落实。

采访后记 记者采访吴林的过程中,吴林一直不温不火,没有因为这个官司而表现出特别的愤怒和情绪失控,也并没有影响到自己的工作,仍在出差考察。 按照吴林的说法,他的确有点儿“冤”,但这些毕竟只是吴林的“一面之辞”,他称自己履行了辞职手续,且有书面证明,但一审法院为什么没有采信?吴林称自己是被老板“劝退”的,那劳动仲裁机构为什么没有对他作出支持的判决?吴林已经上诉,这些谜团将随着终审法院的判决而真相大白。 截止发稿,记者得知本案二审将于今年8月4日开庭,结果怎样?我们拭目以待!本刊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大众传媒眼中的-- 赔偿案始末


记者收集整理了近期大众媒体对此案的报道: 2005年5月,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先后对谭氏官府菜酒楼与其原厨师长吴林的离奇争议作出裁决和判决,要求吴林5日内到谭氏官府菜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3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酒楼违约金250万元。这一赔偿案创造了餐饮界的一个新纪录,被称为“中国餐饮第一赔偿案”。 谭氏官府菜与吴林在2003年7月签订了聘用协议,聘请吴林为谭氏官府菜的顾问,聘用期限到2013年,为期10年。吴林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培训及各分店大厨人员的担保(以防人员频繁流动)。在聘用协议中,双方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甲方(谭氏官府菜)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须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去年6月底,吴林在没有得到谭氏官府菜允许的情况下,单方面离职,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劳动仲裁委调查后认为,500万元属于双方共同的经济责任,因此裁决吴赔偿谭氏官府菜250万元。吴不服,起诉至青羊区法院,法院于今年5月23日判定,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其内容合法有效。吴林称其曾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得到批准,但未能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故应认定其擅自离职。因此,判决其在30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

据报道,250万的高额赔偿与吴林享受的待遇有关。该酒楼向吴林提供的年薪为30万元,还有价值上百万元的住房一套(230平方米),合同约定还有一辆雅阁轿车,实际上提供的是宝马。而这些仅仅是合同约定,除此之外还有丰厚的年终奖、提成、福利待遇,粗略算下来每年的收入将达到50万,10年将有500万元以上的收入。


谭氏官府菜: 和吴林官司到底! 谭氏官府菜酒楼总集团办公室朱主任说:吴林无故离去给我们公司的商业机密造成了威胁,而且违反了我们原先签的协议。法院判赔的250万他还没有赔过来。我们会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只要吴林上诉,我们将继续和他把官司打下去。


吴林:我已经上诉了

在记者采访吴林时他说:“我之所以上诉一是因为我没有违约,辞职前,我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我有书面证明。第二,谭氏官府菜要我赔偿250万,理由是我的离去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事实上,我在谭氏工作期间,酒楼的生意非常好,给酒店带来了利润。我辞职后,酒楼因为菜品经营等出了问题而效益下滑,但这跟我没有关系。第三,在商业机密问题上,谭氏请我来做厨师长时,他们并没有买断我的厨艺和技能,我只是去打工的。烹调技艺是个很难界定的东西,本来我掌握的技艺就是我的知识,他们没有买断,我就可以继续使用。而且我一直不明白他们说的商业机密是什么,我没有带走任何机密,我只是在使用我掌握的厨艺。” “我很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律师:他们签的是不平等协议 吴林的辩护律师、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的易川律师接受采访时说,吴林与谭氏官府菜所签的协议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吴林享受的待遇与他要承担的责任不对等。吴林每年只有30万的年薪,车、房只是使用权,10年下来也只是有300多万的收入,而这10年间,有任何意外事情发生,却要吴林承担500万的经济损失,这太不合理。

厨师观点一:如果吴林真的违约,250万赔偿不算多! 依照6月10日前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情况,记者采访了很多厨师,其中一部分人认为,既然双方有约在先,那就要按照约定办事,吴林无故辞职就要付出相应代价。记者还将这件事情发到某烹饪论坛上,其中一位昵称为“红尘人生”的网友说: 如果吴林真的是无故辞职,违约在先,我觉250万不多。首先签了合同就要守约,既然违反了就要付出代价!合同上写承担 500万元经济损失,法院只判他赔了250万,算是赚了,在对方提供待遇不错的情况下丧失诚信,非常不好! 昵称为“莲藕排骨”的网友:一个好厨师是酒店的灵魂,厨师无故辞职会给酒店造成莫大的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到酒店的生存,因此让他赔250万不算多。当然,如果另有隐情,那就另当别论。


重庆厨师曾勇:吴林既然已经签订合约,就应该遵守,因此他赔偿是应该的。我估计他应该是找到了新酒店,酒店可能会帮他赔偿一部分。行业里面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上海厨师谢军:我觉得250万对吴林来说不算多,因为酒楼给他的待遇好,年薪30万,还提供住房车辆,因此他的赔偿和他的待遇是相应的。 西安厨师郭刚:先申请再辞职是一项职业道德规范,否则饭店会措手不及。他们既然已经签过协议,就应该按数额赔偿。


厨师观点二:吴林的辞职可以理解 成都厨师赵跃平:我觉得吴林的做法可以理解。对厨师来说,工作的酒楼可能是自己学习的地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历练后,他的价值可能已经超过了原先约定的待遇,但是饭店可能不会再调整,于是厨师觉得心理不平衡,想找更好的地方,就是缸小养不下大鱼了。如果吴林上诉了,那说明还有别的原因,也可以理解。


厨师观点三:有炒作嫌疑!

成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厨师:吴林是一位技术很高的厨师,来谭氏之前已经很有名气了。我们好多同事猜测,这个事情有可能是酒楼和厨师联合起来炒作。酒楼通过这件事在社会上出名:谭氏很有实力,给厨师的年薪高达30万。吴林也会名气大增:一个值250万的厨师技艺该是多么精湛!最后,吴林可能又回到谭氏工作,这样两方都有利。

厨师观点四:酒楼是想辞退吴林吧?

济南和平宾馆的餐饮部行政总厨刘小永:我猜测很可能是酒楼已经不想再与吴林合作了,想辞退他,但是又不想背负违约的责任,于是就给吴林穿小鞋,吴林辞职后,酒楼就状告他了。

建议:要想免麻烦,协议这样签!

从厨师角度来说,在签协议的时候,如何避免巨额赔偿的发生呢?记者咨询了多位厨师和易川律师,他们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厨师与饭店签的合同不要签得太长,吴林一签10年,太长了,因为10年内变数太大,如果签一年,到时候能续就续,否则就走人,那就好办多了,不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二、厨师在签约的时候要仔细考虑,不能觉得待遇不错,其他方面差不多就签了,因此,厨师尤其是大厨最好找个法律顾问,不能请常年顾问,可以“按次付费”,遇到合同协议,先让律师过过目,然后再签。虽然请律师要花钱,但是总比出事付出的代价少多了。 三、不要签工作协议。在采访中有厨师给出了这样一个建议,说厨师工作很不稳定,没必要签什么协议,就算签了,也很少有酒店会按协议执行。而且有的酒店很快就黄了,签了也白搭。就算酒店日后和厨师出现劳动纠纷,凭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通过仲裁部门解决。(注: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只要证明厨师在饭店里工作,饭店付给厨师报酬,其劳动关系就成立,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本文为对社会现象的一种探讨,不代表本人立场,如果问题,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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