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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可以一直保留吗〉辞职报告申请书…

时间:2023-04-20 21:33:1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找到新工作了,原来的工作没辞掉,怎么办#

朋友老李最近悄悄地出去面试了,因为对公司给他的薪酬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时间里头,他面试了好几家公司。

最终,两天前他终于拿到了一家同行业公司给他的offer。然后老李也下了决心辞职,可是到了直属领导那边,领导硬是不同意他离职。

这下老李犯难了!虽然找到了新工作,可是原来的工作还没辞掉,怎么办呢?

针对他的难题,我个人提了三点意见。

一、只要下了决心,辞职可以正常走流程

老李想要跳槽换一份工作,可是直属领导偏偏不放他走,难道就没法辞职了吗?

我知道他过去那么多年都专注于技术,并没有去研究过劳动法相关的内容。

所以在他的潜意识里头,或许“辞职是必须要经过公司同意才能成功的一件事”?

但劳动法内的条款明确有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而在转正以后,员工提前三十天就可以提出辞职。

上述规定,并不受到单位“是否同意辞职”的影响。也就是说,老李的领导想要卡着他离开,但只要老李自己立场坚定,领导也没办法给他强留。

但是在这个事情上,员工层面需要注意辞职手续的有效性证据保留。比如是否有向公司提交书面的辞职信或者发送正式的邮件申请等。

只要保存了相关证据,我想领导强硬不同意,公司的人事部门也会给他放行。

二、先不急着辞职,多了解下新工作情况

假如目前手头的工作还没辞职,但是新公司已经给了offer,这种状况和老李的情形又不一样。

老李是冲动提了辞职,领导却不同意。对于一般的职场人来说,我并不建议马上去向目前公司提辞职。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offer到入职的阶段还有不少变数。

变数一:用人单位变卦,突然对已经发出的offer毁约。这种情况还是会有小概率事件,一旦提了辞职,就很难收回。

变数二:在进一步了解后,发现新单位的情况并不如预料的这样,求职者自身也会变卦。

变数三:原单位里头有突发性利好事件,比如要给你加薪升职之类的,那么此时再提出离职,就不是非常明智。

三、作为谈判的筹码继续留在原单位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虽然我不是十分推荐。但是对于一部分职场人来说,还是会采纳。

那就是把你拿到的新offer作为和原来公司谈判的一种筹码,简单地说,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面上看是真的要离开,实际上并不打算离开,只是希望满足自己的某些利益述求。

比如老李此前打算离职的原因,正是由于此前的薪资不理想。那么换个问题思考:若公司给他达到了满意的薪酬,老李还会离职吗?

我认为大概率是不太会了。毕竟他述求的目的就是张薪资,而不是非要跳槽。

写在最后

在要不要辞职、如何辞职的问题上,其实存在不少的技巧和经验。

在此,我并不鼓励员工们轻易跳槽,但真到了必要的时候,上述三条经验相信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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