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9月2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丽萍为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连杰为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吕伟为廊坊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志永的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丽萍的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大城县
大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0日大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向伟为大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毕军辉为大城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科科长;
赵宾宾为大城县人大常委会代联科副科长;
张洪民为大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郭海庆的大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静的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接受:
吕伟同志辞去大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大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沧州
河间市
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第5号
2022年8月31日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免去赵建涛同志河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占强同志为河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河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保定
望都县
望都县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锦文为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刘 旭为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占成的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作丕的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望都县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振军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谷玉涛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丹丹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娟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任常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惠存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于智广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 阳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娟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 洁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栗红涛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温 克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志伟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安淑欣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立立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丽丽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钱 龙为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孙利静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王子龙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郭彦云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曹振景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崔建军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杨立会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会娟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佟 哲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陈 敬的望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邢台
广宗县
王学勇任广宗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8月31日,广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王学勇为广宗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唐山
乐亭县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吴振廷同志的辞职申请,经过审议表决,决定接受吴振廷辞去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自会议通过之日起终止,其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及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一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夏云敬同志的辞职申请,决定接受夏云敬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二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命薄泉水同志为乐亭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三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高光宇的提请,经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吴振廷、谷靖宇为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四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高光宇的提请,经过审议表决,决定任命:
张永超为民政局局长,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袁凤祥为司法局局长,免去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张永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志强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水利局局长职务;
薛晓东为水利局局长,免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王孝杰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免去统计局局长职务;
曹克新为审计局局长,免去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白建利为卫生健康局局长;
夏云敬为统计局局长;
檀军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大明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学勇审计局局长职务;
艾锡宏民政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五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经过审议表决,免去陈巧敏乐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六号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亭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49名,2022年4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后,实有代表247名。
陈武、宫春磊、马守国等3名代表调离本行政区域,其3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会议决定接受赵敏英辞去代表职务,县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振廷辞去代表职务,其2人的代表资格终止。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有关选区补选谭成勇同志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经审查,确认谭成勇同志的补选工作符合《选举法》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有效。截至目前,乐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3名。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丰南区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2)第3号
唐山市丰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董秀国同志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王一星同志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
决定任命:
王宏升同志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德园同志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惠敏同志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报唐山市丰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0日唐山市丰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晓菊同志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邢文才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 雪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雪梅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 艳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文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建喜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 悦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飞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孙小飞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菲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夏 涛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倩(御景花园)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刚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涛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倩(锦绣天地)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海龙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志阔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康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齐双庆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思远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小伟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安艳双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 丽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 帆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志玲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春来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建山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宗秋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明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晓鸾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孟繁华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翟丽金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宝荣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吕小卫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权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陈双满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春亮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卫民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建珊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金树松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胜华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谢启广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 明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琳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伟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石 朋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乃伯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柳 帅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俐颖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么孝娜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 磊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春元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苏荣俊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 惠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盛兴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孟令会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雪峰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韩连生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董利娜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代 丽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白桂云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吴立佳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田志勇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翠艳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冰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立彬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智超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闫树生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静香为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滦南县
滦南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8月31日滦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董焕德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广平为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阚永康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春伯滦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任命:
闫晓明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
李新锋为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爱军为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玉宝为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宗顺滦南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汤瑞峰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健全滦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韩爱军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任命:
宋志海为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常耐震为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宝仓滦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闫晓明滦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志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崔 艳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志琴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国仓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立威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郭进杰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娜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那晓丽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艾文波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倩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史增妹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雪梅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向月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尹秋莲为滦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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