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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要写辞职报告吗、试用期辞职报告模板范文…

时间:2023-04-14 00:22: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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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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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职工仅约定试用期期限,并告知试用期合格后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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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解答:

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不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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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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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解答:

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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