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新就业人员对体制内趋之若鹜,因此有了“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编制的尽头是公务员”的说法。另一方面,关于公务员辞职的话题,也是甚嚣尘上。
最近就有网友咨询,新录用的公务员,还在试用期,能不能辞职?如果成功离职,对个人前途有没有影响?
这个问题,对于不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老员工来讲,会觉得不可思议,而在90后乃至00后看来,不过是换一份工作而已。这种“代沟”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不做探讨,就事论事回答一下这位网友的问题。
一、试用期公务员能否辞职?
答案是:不能。
2019年修订实施的《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是指进入机关的公务员应在机关工作的最短服务时限。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最低服务年限,不仅包括公务员一年的试用期,还包括不同地区规定的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比如很多地方规定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8年,在这个期限内,公务员不仅不能辞职,甚至不能跨层级、跨乡镇调动。
那么试用期的公务员如何离职呢?
《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试用期的公务员虽然不能辞职,但是可以取消录用资格。
公务员试用期本人可以申请放弃录用,首先本人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但是《公务员法》也规定了不能取消录用的情形: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很多试用期的公务员还是可以申请放弃录用资格的。
以上是正常情况下的离职程序,还有非正常离职的,就是辞退和开除。这两种情形虽然不甚光彩,却是现实存在的。
曾经有一个朋友就是通过辞退离职的。大致情况就是这个朋友考上了离家很远的地方的公务员,并且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期间不能辞职、不能调动。但是在第四年的时候,因家庭原因,提出调动或者辞职,没有被通过,于是主动触发了《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五种应当予以辞退的情形之一,从而离职。
至于开除,就不过多赘述了,想了解的去逛一下国家纪检监察网站就行了。
二、试用期公务员离职后对个人的影响
前文已经提到,试用期公务员离职的方式主要有取消(放弃)录用、辞退、开除三种方式,根据离职方式的不同,对个人今后的影响也有差异。
1.取消(放弃)录用
理论上,公务员试用期取消(放弃)录用,今后仍然能够正常参加体制内公开招录考试,但实际操作中,一旦取消(放弃)录用,那么个人放弃录用的申请和取消录用的决定等有关资料,都会被放进个人档案,以后再考上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在政审时会存在一定的不良影响。同时,一些试用期公务员钻制度的漏洞,觉得工作单位、工作地区不理想,申请取消录用后再考,造成不良影响,不仅浪费国家考试资源,也影响用人单位正常运转。
为了堵住这个制度漏洞,一些地区开始采取措施。比如湖南规定试用期取消录用,两年内不能再考。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试用期间取消录用的考生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从趋势来看,以后对试用期公务员取消录用的行为,限制越来越严格。
2.辞退
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规定公务员被辞退后对个人的限制,但实际中,公务员被辞退后,会有相应的批文放在个人档案内,而个人档案是不允许私自拆封的,根据被辞退情形的不同,这将导致以后考公务员、事业编制,或者国有企业时,存在诸多变数。子女参军入伍、考取公检法司等政审比较严格的单位也会受到限制。
3.开除
公务员如果被开除的话,这辈子基本上与体制内工作无缘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甚至较大的私企等。个人买车、购房,办理贷款等业务时,都将受到影响。子女今后也很难进入体制内工作。
总而言之,考上公务员很不容易,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选择离职这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