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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书记员辞职报告,劳务派遣辞职报告交给谁

时间:2023-04-13 21:53: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制外工作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详见各用人单位招聘需求;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编制外工作人员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招聘计划表)

三、薪酬待遇

1.编制外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各招聘法院同类人员发放。

2.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地方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备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 19900/,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4日18:00。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根据条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

由各招聘法院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的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报考其他编制外聘用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务写作,不指定参考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8日,地点在玉林市机电工程学校,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用人单位负责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其中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A证、C证)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但不占用笔试成绩排名名额。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准确率计算实际分数,满分为100分。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各招聘法院负责通知取得速录技能测试有效成绩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人员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聘用岗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各招聘人民法院自行组织。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考核名单并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报考法院网站公示。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统一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报考岗位聘为聘用制书记员或其他编制外工作人员,由招聘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考核;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按招聘法院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或其他聘用岗位且未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其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用人法院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有空缺控制数量时或有其他聘用人员辞职的情况时,可提出申请,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分岗位按序补聘人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玉林市法院2021年度编制外工作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编辑丨梁 毅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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