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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电子税务局新增及优化了部分社保费业务功能,现在就让小编带你看看都有哪些变化吧!
财务小李:你好,我们公司员工小王在8月份离职了,虽然已经撤销了就业登记,但产生了社保账目,想要核销他的社保账目是不是只能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呢?
小税:你好,现在电子税务局新增了“撤销就业登记允许核销账目”功能,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账目核销啦!
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左侧〖特色业务〗---〖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账目处理〗---〖单位社保账目核销〗。
3、输入已有就业登记撤销记录人员的停保日期、费款所属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查询”按钮,选中对应的社保账目点击“作废”按钮即可核销账目。
财务小李:我们公司需要补缴员工小张的社保,已经在人社部门开具政策性补缴单了,现在要怎么进行补缴呢?
小税: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完成政策性补缴单开具后,可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的“单位社保费政策性补缴申报”功能自行申报。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社保费申报缴纳〗---〖单位社保费政策性补缴申报〗。
2、勾选需申报的记录,点击“申报”按钮完成政策性补缴申报。
财务小李:查询员工的参保信息只能一个一个查询,好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快捷地查询统计吗?
小税:别着急,电子税务局优化后,“单位社保人员信息查询”界面中新增了参保日期起止作为查询条件,可以更方便地查询核对、分类统计员工的参保信息。
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社保信息查询〗---〖单位社保人员信息查询〗。
2、界面中新增参保日期起止作为查询条件,方便企业查询核对和分类统计员工的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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