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董寺村村党支部原书记狄治民,把持董寺村十多年,实质却是靠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
他一手握村干部权力,克扣、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侵吞群众利益;一手握黑恶势力,有组织地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狄治民常年逼迫一些村民,无偿地在他家烟田里干活;曾经十几年霸占学校的操场,导致学生们长期无法在操场上体育课。
2017年8月,洛阳市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打掉了狄治民涉黑团伙。但正如许多涉黑案件一样,有黑必有伞。
2000年,时任镇党委副书记苏占武“认为用恶人可以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明知狄治民及其团伙多次违法乱纪的情况下,未经村民选举,建议任命狄治民为董寺村村委会副主任。
5年后,狄治民在时任镇党委书记张红武的帮助下,成为村委会主任。此后村党支部书记在狄治民团伙威胁逼迫下辞职,从此狄治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任意欺压百姓。兴华镇两任派出所负责人都对其团伙包庇纵容,村民申诉无门。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监察的触角有效地延伸到了基层,及时反映违法违纪的问题,把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挤压了黑恶势力在基层的生存空间。2018年8月,狄治民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团伙其他涉黑人员分别被判处19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狄治民当庭悔罪认罪。
兴华镇前后四任镇党委书记都纵容狄治民,客观上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最终,有9名“保护伞”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他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53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