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对于职场中的人都不会陌生,因为每个人可能都会成为“辞职”的“主角”。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选择,跳槽、转行、创业等等,可以说“人生其实就是无数选择的结果”。
当需要正式“辞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出现莫名地担心、顾虑,甚至不知所措。其实这是一种正常反应,因为这种反应源自于“人类容易对未知事物产生恐惧”的天性,特别是对“辞职”结果无法预期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本文主要针对“一般离职”(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就劳动者“辞职”的权利、“辞职”的方法、“辞职”的程序,以及与“辞职”相关的事项逐一进行探讨。
一、“辞职”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辞职”不需要被“批准”
“辞职”,是劳动者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相应的法定义务(及程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批准”(或同意)。
“劳动权”,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既有选择劳动的权利,也有不得被强迫劳动的权利。因此,劳动者享有“辞职权”,是法律保障“劳动权”行使的具体体现。
【注意】
如果《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限制了劳动者的“辞职权”,或者为劳动者离职设置了不合理的条件,只要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相抵触,都应属无效条款。
(二)“辞职”不需要“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劳动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均不存在需要“申请”一说。因为,离职的决定权在劳动者自己的手中,而非用人单位。
因此,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不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只需要提交《辞职信》,而且在《辞职信》中也不需要有“请批准”等字样。
然而,如果劳动者“客气地”用《离职申请》替代了《辞职信》,或者在《辞职信》当中写了“请批准”等字样,可能还会因此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如此写法”可以被理解为劳动者的“辞职”态度“不够明确”,甚至可以被解读为:劳动者只是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宜进行“协商”,而并非正式提出“辞职”。
按此逻辑,在用人单位“未批准”(或未回应)的情况下,可能也就意味着双方还未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如此一来,“客气地”多加几个字不仅达不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反倒有“画蛇添足”之嫌。
二、“辞职”的方法&程序
(一)“辞职”的方法
前文已经提到,劳动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首选的方式,可以更好地避免在离职过程中发生不愉快。因此,劳动者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地沟通,争取就离职达成一致,在“相互关照”“彼此成全”的情况下顺顺利利办理离职,彼此皆大欢喜。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职达成一致,劳动者就只能正式提交《辞职信》,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
(二)“辞职”的程序
正如林清玄所言“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常想一二,不思八九,事事如意”。如果凡事多往最坏的方面考虑“一二”,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到时候就可以更加从容地去面对那些“八九”的不如意之事了。
因此,劳动者在“辞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并能够及时地保存相关证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而措手不及。
通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相对会比较简单,也不太容易出现纠纷。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一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在协议当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最终的离职日期。
关于“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程序上需要履行“两项义务”,即“提前通知”和“书面形式”。
首先,“提前通知”是指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是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因此,劳动者既可以选择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提交《辞职信》,也可以选择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辞职信》。
【注意】
无论是采用哪一种离职方式,都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很重要)。
三、与“辞职”相关的事项
(一)《辞职信》的书写
1、标题
应当写“辞职信”,而不要写“辞职申请”或“离职申请”。
2、称谓
应当写“公司全称”,而不要写“某总”或“某经理”,因为《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公司,不是劳动者与某个人。
3、正文内容
①写明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所在部门、离职原因(可以直接就写“个人原因”,不需要太具体);
②明确辞职态度,计划离职日期(一个月之后);
③要求公司尽快安排人员接替自己的工作;
④表示会全力配合做好交接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可以体现自己的责任心和担当)。
【注意】
不要在正文中写“请批准”、“望批准”等字样。
4、结尾
在正文下方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写“敬礼”。注意“此致”后面不加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面加感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
5、落款
在正文的右下方,签署姓名、填写日期。
(二)《辞职信》的提交
1、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提交
①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
②注意快递单的填写
●写明寄件人姓名(劳动者本人)和联系方式;
●写明收件人姓名(公司负责人)、职务、用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地址、电话);
●内件品名中填写《辞职信》。
③注意“留存证据”
保留快递运单,及时查询快递投递情况并打印签收页面,到邮局盖章确认。
2、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常,“辞职”是没有必要发EMS邮寄《辞职信》的。当然,也有特殊的情况确实需要如此正式(比如: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因此,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辞职信》,也是一种很不错的选择。建议可以使用个人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因为公司的企业邮箱在劳动者离职后会被注销,一旦以后需要相关的证据,也方便进行举证。
【注意】
▲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辞职信》,可以同时发给部门主管和HR负责人,“电子邮件”的标题写明《XXX的辞职信》。
▲如果担心个人邮箱会被屏蔽,可以同时用公司的企业邮箱发送一次,发送完记得要截图保存。
(三)办理离职前需注意的事项
从你提交《辞职信》那一刻起,就要格外地注意自己在公司的一言一行,说话前一定要仔细地想清楚。即使下班回到家,与同事电话聊天时,不该说的话最好也不要说。如此建议,并不是刻意地去树立假想敌,只是特殊时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谨言慎行,绝对可以让你少一些顾虑,多一些坦然。
(四)办理离职时需注意的事项
1、看清楚后再签字
■任何文件都要看清楚,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不要签空白文件(留有待填写的空白位置),要求要么填写清楚,要么划掉。
■如需签订某种合同(比如竞业禁止协议),自己要保留一份原件(需用人单位盖章)。其他文件如有必要,可以索要复印(并盖章)或者拍照保存。
2、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且,“离职证明”的有无还会关系到劳动者能否顺利入职下一家公司。
3、不要忘了自己的“年休假”
如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折算成工资报酬一并发放。
四、总结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程序)。
法律为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设置了预告期,既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和限制劳动者随意行使“辞职权”,同时也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用工秩序,进而平衡各方的权益。
辞职相对于入职,更能体现一个人的品德、胸怀和素养。因此,如何才能够体面地“辞职”,也是职场的“必修课”。
“魔鬼”总是藏于细节之中,“辞职”看似简单,实则蕴含着很多学问。如有必要,建议一定要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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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微信公众号【法律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