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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辞职报告—云南城投舒翎辞职

时间:2023-04-03 20:54:32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19年11月,云南省12家省属国有企业党委以“自我揭短、自曝家丑”的方式,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公开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坚决扛起领导、监督和保证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上,推动国有企业党委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抓住问题不放,具体起来,深入下去,坚决纠治“四风”。加大整改跟踪问效,将整改成效纳入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全额追缴违规领取、违规报销的费用。各省属企业党委直面问题,知耻后勇,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逐一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云南农垦集团党委主动曝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15日,云南农垦集团党委以“自我揭短、自曝家丑”的方式,主动曝光了省委巡视发现和集团党委巡察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向社会承诺,坚决收缴违规领取、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坚决抓好整改处理。截至目前,已收缴违规领取、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21.08万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和问责。整改处理情况如下。

一、集团党委抓整改情况

云南农垦集团党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深刻剖析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云南农垦集团党委制定了“通报曝光、案件查办、剖析反思”等三项措施。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12日,集团党委对3家所属企业18名领导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全面核实和处理等工作;12月13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相关人员处理情况进行了研究,并再次深刻剖析反思集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违规违纪问题凸显的深层次原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具体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一)云南农垦集团个别中层领导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并由下属公司报销费用问题

云南农垦集团总经理助理凌升桂和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红星已全额退还娱乐消费费用800元。

1.凌升桂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并由下属公司报销费用,被免去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因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

2.陈红星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并由下属公司报销费用,因其还存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为集团中层副职。

(二)云南农垦物流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私车公养问题

涉及该问题的10名领导干部全额退还了违规报销的费用13.22万元。

1.原党委书记张军全额退还2013年至2014年违规报销费用6680.2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毛文祥全额退还2013年至2015年违规报销费用3.97万元,因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9年8月免去其云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降为一般工作人员。

3.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郑洪全额退还2018年违规报销费用3445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斌全额退还2016年至2017年违规报销费用1.85万元,因其本人已提出辞职申请,按相关程序将其违纪事实转其所在地党组织进行处理。

5.副总经理申湘源全额退还2017年至2018年违规报销费用1.46万元,2019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原副总经理罗元庆全额退还2018年违规报销费用4390.85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原董事、总会计师何薇全额退还2018年违规报销费用2602.32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树春全额退还2013年至2015年违规报销费用1235.2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9.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乔生全额退还2016年违规报销费用350元,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0.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郭彤全额退还2015年至2018年违规报销费用4.07万元,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维德,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涉及该问题的云南农垦建设投资公司5名领导干部全额退还违规领取的通讯费、专业技术职称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及违规超标准多领取的交通补贴,共计6.26万元。其中:

1.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乔成全额退还2017年至2018年违规领取的专业技术职称补贴、通讯费补贴465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政务免职处分。

2.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张强全额退还2017年至2018年违规领取的专业技术职称补贴、职业资格证书补贴、通讯费补贴及违规超标准多领取的交通补贴3.1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政务免职处分。

3.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沈培丽全额退还2017年至2018年违规领取的专业技术职称补贴、通讯费补贴及违规超标准多领取的交通补贴1.04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政务免职处分。

4.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刚平全额退还2017年至2018年期间,违规领取的专业技术职称补贴、通讯费补贴及违规超标准多领取的交通补贴1.24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原董事长胡安军全额退还2017年违规领取的专业技术职称补贴、通讯费补贴及违规超标准多领取的交通补贴4200元,因其已于2017年底从农垦集团辞职,将其违纪事实转由所在地党组织进行处理。

(四)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

1.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红星全额退还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1.46万元,陈红星因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为集团中层副职。

2.副总经理邓友明全额退还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费用664元,2019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

3.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栋,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付登灿,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情况

集团党委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5个问题,认真制定了84条整改措施。要求集团所属各企业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要对照各省属企业主动曝光的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看本企业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类似问题在本企业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如何尽快解决类似问题?具体举措是什么?除类似问题外,本企业究竟还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当前存在的实际问题?

集团党委及所属企业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照党的“六项纪律”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和查找本企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对照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违规公车私用、违规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变相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地。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党委主动曝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14日,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党委公开曝光了十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表明党委坚决整改的决心和态度,接受群众监督。整改处理情况如下。

一、公司党委抓整改情况

公司党委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从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发展、企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反思检视问题根源,统筹部署整改工作。2019年12月12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督促整改落实。

公司党委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的整改责任,按照时间要求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违规违纪人员逐个开展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对曝光问题全面核实,逐人逐事明确整改具体要求,实行挂账销账。同时,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对所属企业开展“点穴式”大检查,逐项核对、逐一排查烟酒茶、礼品、土特产库存、用途和去向等。集中开展为期35天的跟踪督促工作,每日跟进,先后5次通报清退进展情况,切实发挥“通报一批、督促一片”的作用。

二、具体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一)违规报销交通补贴问题。经核实,违规报销交通补贴涉及368人,金额440.28万元。其中,涉及在职员工220人290.93万元,已离职员工148人149.3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23日,已清退交通补贴339.9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清退279.43万元,离职人员清退60.52万元。

公司党委班子已作出深刻检查,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因严重违纪违法、违规决策等,2019年5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违规购买烟酒茶、礼品、土特产问题。经核实,2015年至2018年,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下属6家企业违规购买烟、酒、礼品、土特产、药材、月饼、高档茶金额共计18.38万元。目前,涉及的烟、酒、高档茶、礼品等库存已清零,费用全部清退。人员处理情况如下:

1.张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公司总裁,2016年至2018年违规审批同意购买烟酒茶、茶具、礼品、土特产支出16.03万元,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职处理。

2.阳云春,时任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2018年违规审核同意购买烟酒茶、茶具、礼品、土特产支出17.72万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杨志东,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至2018年违规审核同意购买香烟、茶叶、茶具、礼品、土特产支出14.87万元,被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职处理。

4.赵作勇,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能源环保产业公司市场总监,2016年违规审核同意购买茶叶支出3456元,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5.刘鹏峰,云南国滇茶业股份公司董事长,2016年违规审批同意购买白酒支出7800元,因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周丽华,时任云南国滇茶业股份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至2017年违规报销并审核同意购买酒水支出1.28万元,被予以诫勉谈话。

7.曾可为,上海云资敦鼎实业公司总经理,2017年违规审批同意购买高档茶叶、礼品卡支出1.8万元,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束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国鼎环境产业公司总经理,2017年违规审批同意购买茶叶、香烟及茶具支出1.38万元,被给予诫勉问责。

9.束刚,云南国鼎能效电厂运营管理公司总经理,2017年违规审批同意购买茶叶、香烟、礼品、土特产支出8647元,被给予诫勉问责。

(三)违规报销代驾费问题。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本部2016年违规报销代驾费396元已全部清退。

周先田,时任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违规审批同意报销代驾费,被予以诫勉谈话。

(四)违规报销专车费问题。经核实,2015年至2017年,云南国经资产管理公司违规报销专车费2091元,费用已全部清退。

1.李晶,云南国经资产管理公司总裁,2015年至2017年出差不仅报销交通补贴,还使用公款预存的专车费支出个人交通费,因还存在其他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丰蕾,时任云南国经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2015年至2017年出差不仅报销交通补贴,还使用公款预存的专车费支出个人交通费,被予以诫勉谈话。

三、举一反三抓整改情况

公司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找准病根、消除病灶、举一反三、填补漏洞。一是履行主体责任。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好“一岗双责”,把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增强抓牢抓实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完善内控建设。制定《公司内控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公司招待费、交通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费用报销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定不移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司落地生根。三是加强培训辅导。通过培训、考试、辅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领导班子、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制度规定、法律、财经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教育,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强化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全面从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通过开展交叉式、推磨式、拉网式、点穴式等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云南建投集团党委主动曝光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2019年11月18日,建投集团党委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公开曝光了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并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处理情况如下。

一、集团党委抓整改情况

2019年11月14日,建投集团党委第26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了《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对集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集团党委会质量不高、存在走程序的问题,集团党委书记陈文山作为责任领导,集团党委工作部作为责任部门,对巡视反馈问题积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对集团六公司和路桥总承包部部分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十二公司违规租用超标车的问题,由集团纪委书记翁斌作为责任领导,纪检监察部作为责任部门,严肃查处。

2019年12月9日,建投集团党委第27次党委会对整改情况作了阶段性的专题研究,要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损失不追回不放过、整改不见效不放过。集团党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自检自省,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以“钉钉子”精神,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12月16日,集团党委第28次党委会再次集中组织学习了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自我对照和剖析,查找制度执行的疏漏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深挖令行不止、屡禁不绝、整改不彻底的根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

二、问题整改处理情况

(一)建投集团党委会质量不高、存在走程序问题

集团党委组织召开2019年第27次党委会,专题对本次曝光的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集团党委负责人陈文山带头对反映集团党委会质量不高、存在走程序的问题进行了自检自省,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建投集团党委和班子成员进一步将深入学习与深刻反思相结合、将检视问题与剖析根源相结合、将提高认识与立行立改相结合,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照《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查找不足。集团党委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制定“严格会议组织召集、充分做好会前准备、明确会议议事范围、优化议事决策程序、加强决策落实监督”等五项具体整改措施。

对这一问题,集团党委主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集团党委负责人陈文山带头作自我批评;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集团党委会组织承办部门党委工作部负责人马占臣因议题把控不严、个别事项临时动议,议题会前送集团党委委员审阅不及时,会后监督落实情况检查不够受到批评教育。

(二)建投六公司3名主要领导人员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

建投六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孔祥奎,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金科,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岳劲办公室面积53.04平方米,均超出规定面积8.04平方米,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后3人办公室面积均为36.21平方米,分隔出的3间办公室作为六公司会议室、党委办公室和项目指挥长办公室使用。

经查,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建投六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办公室由时任公司党委书记李映光使用,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由时任公司党委书记张少梅使用,2018年6月至今由公司党委书记孔祥奎使用。金科、岳劲、李映光、张少梅、孔祥奎作为办公室使用人,未按规定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给予诫勉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建投集团路桥总承包部总经理朱红兴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

朱红兴办公室面积88.43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43平方米,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后办公室面积为43.986平方米,分隔出的办公室作为路桥总承包部会议室使用。

朱红兴作为办公室使用人,未按规定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给予诫勉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建投十二公司违规高价租赁3辆超标车问题

建投十二公司时任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何海,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杨杰,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孙弢3人已将租赁的3辆越野车交回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调配至广那高速项目使用。建投十二公司目前正在与车辆出租方商谈退租方案,坚决清退违规租赁的3辆超标车。

建投十二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高价租赁3辆超标越野车配备给公司何海、杨杰、孙弢3人使用,建投集团党委已对何海、杨杰、孙弢3人作免职处理,建投集团纪委对该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严肃追究何海、杨杰、孙弢3人的纪律责任,并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三、建投集团党委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集团党委认真学习了陈豪书记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的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思想上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建投集团党委2019年第27次党委会明确提出,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及时发现、治理和清除“病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力削减存量;健全完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廉洁从业的监督防线,有效遏制增量。

严格制度执行落实。由集团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分别牵头,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明晰议事边界;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集团所属各二级单位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相关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议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彻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由集团综合办公室牵头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领导人员办公室进行检查;在集团车改方案执行基础上,由集团综合办公室牵头对集团本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的公车改革及公车使用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参照此次巡视发现的其他省属企业违规使用、发放费用的问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牵头,对集团各项费用发放标准进行梳理和检查,进一步完善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团纪委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自觉、提高监督能力、落实监督责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努力营造企业遵纪守法、担当尽责、风清气正良好发展氛围。

(云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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