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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签了可以退吗——辞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3-03-29 12:34:0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华商记者帮#在今日头条西安频道接用户@伊伊呀 反映:“在网上看到招聘信息前去应聘高铁乘服员,公司要求交1700元钱,真正上岗后发现干的工作和承诺的不同,要求退钱,公司却不愿给退。”

求职经历:应聘过程中公司名称变了三次

3月17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反映人、今日头条用户贺女士。贺女士说,今年2月8日,她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说是招聘高铁乘服员,私信对方后了解到工作内容为负责为旅客提供服务、供应餐食。“对方说是最后一批,让赶紧去面试。”2月9日,她前往面试,回来后就被告知面试通过了,让她2月10日去报到,贺女士临时有事,报到时间改为2月11日。

“面试的地方位于西安北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A区的一个小办公室,公司名称为陕西宜路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贺女士说,招聘方称他们属于劳务派遣,2月11日报到时,招聘方要求交1700元钱的服装押金,说是工作半年就给退。开票时写的是“乘务入职用品”,盖章的落款为“西安春铁商贸有限公司”。贺女士提出疑问,工作人员表示,两个公司是合作关系。

收完钱后,工作人员开始安排员工培训,“每天就让我们抄卷子背卷子。刚开始说是三四天,结果培训了20多天,2月21日签了劳动合同。”贺女士说,签合同时公司名称又成了“西安冠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该公司是“宜路行”的子公司。

贺女士说她领到的工牌上也显示为:陕西宜路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月4日,贺女士终于被安排上车工作了。真正上岗后她才发现和此前承诺的完全不同,“承诺的是卖餐食,上岗后却让我们卖特产;此前说是给交五险、管吃管住,但是这些都没有,特产也卖不动。”上了三天班,贺女士就不愿再去了,要求退还此前交的1700元钱。

“我们共有四五十人,大都提出离职,但是退费很难。”贺女士说,公司要求他们签离职合同,很多人的押金一分没退,她多次争取才给退了700多元钱,走的时候也把服装退还给公司了。

招聘人员否认虚假承诺,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

据了解,贺女士这次求职过程中,负责面试、培训,并见证收费、签合同的是一位姓夏的工作人员,负责安排具体工作的则是一位姓贾的工作人员。3月17日,华商全媒体记者联系到这两位工作人员。夏姓工作人员称,他们收取的并不是押金,而是入职费用,求职者有任何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贾姓工作人员则称,这些求职者都是中介介绍来的,所谓的五险都是中介承诺的,他们招聘时说的是卖小吃,特产也属于小吃。出现问题后,他们已经和20多位求职者达成书面和解,根据上班情况该退的钱也退了,如果他们还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3月17日,记者从西安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相关部门已经接到相关投诉,目前正在依法处理此事。

劳动部门提醒求职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凡是求职时遇到此类情况的,都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可及时向劳动机构进行投诉。

华商全媒体记者:赵瑞利#头条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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