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林某申请从工作12年的中国国航辞职,国航向其索赔培训费及培训违约金共计1066万元。
2022年7月1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林某赔偿国航培训费210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6年至2008年期间,林某由国航公司出资予以培训,进入飞行学院学习,毕业后,林某至国航公司处从事飞行员工作。
2008年9月25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林某在国航公司工作,经历了初始培训、各种机型的改装培训和后续培养、复训等过程成为机长。
2020年10月29日,林某因个人原因作出辞职申请。2020年12月2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之后,国航就劳动争议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林某支付培训违约金533万元、培训费533万元,共计1066万元,因国航与林某均不服仲裁裁决,遂起诉至法院。
林某方认为,林某与国航公司并未就所谓培训签订专业技术培训合同、约定服务期,应当视为没有服务期。此外,国航公司就其主张的培训费未提供任何专项培训发票、转账凭证等支付凭证,无法证明国航公司为其主张的对林某进行的培训做出过任何费用上的支付。
此外,飞行员复训的有效期仅为六个月,复训对应的服务期不应超过六个月。国航公司对飞行人员进行培训不但是其法定义务,同时也是正常开展业务的必然要求,其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其自身运营需要,从而为本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要求劳动者返还培训费,是毫无法律依据的。
国航公司辩称,根据飞行员的培养规律,飞行员一般要先在航校进行本科学习,到航空公司后先要接受2个月以上岗前训练和改装,合格后再进行至少半年以上的第二副驾驶训练,之后进行第二驾驶考核。随后,还有第一副驾驶、正驾驶培训和考核等多重关卡,然后才能考机长。实际培养一名飞行员,周期大都在十年以上。飞行员每年还要参加特殊情况、特殊天气等方面的训练,每年复训以及气象、地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如飞行员改飞其他机型的,还需要进行改装培训。
这一长期的系统培训过程决定了飞行人员的培训费用高得惊人。航空公司培养一名机长,最少需要花费600万至800万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林某在进入国航工作期间,公司必然对其进行过持续不断的培训并支付了相应培训费用。林某亦认可国航公司提交的飞行记录簿,该飞行记录簿显示,林某参加了国航公司为其安排的培训活动,故林某提出与国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国航公司相应的培训费。
由于国航公司未能提交充足的实际支出培训费的原始凭证,因此法院对国航公司所主张的培训费支出数额无法准确核实并作进一步确认,结合本案事实并参考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酌情认定林某应支付国航公司培训费210万元。
此外,国航公司在提出要求林某支付培训费损失的同时,另行要求林某支付违约金,综合国航公司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法院支持国航公司培训费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对其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九派新闻记者 辜子旋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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