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期
“离职报告多写了3个字赔公司2.9万”?此前,在大连一家软件开发企业工作的彭先生,原本想要主动辞职,图省事套用了网上有漏洞的辞职报告模板。由于文末有“请批示”字样,法院认为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彭先生被企业状告旷工,无奈支付了前“东家”一笔经济赔偿金。现实生活中,因离职文书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不在少数。看似“差不多”的文书内容,在劳动者维权时却会带来“差很多”的结果。对此,红网《百姓呼声》栏目联动律师——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作出了专业解答。
劳动者离职分为哪些情况?
劳动者离职分两种情形: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1.无补偿金的情形:预告解除(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天提出;非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
2.可要求补偿金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高空作业没有保障、强迫签订协议等,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暴力、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行为,劳动者可立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1.无补偿金的情形:开除(严重违纪违规)、涉及刑事责任。
2.有补偿金的情形:①调岗或培训后,双方不合适(单位提供相应证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马上结束劳动关系,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两种情形单位有选择权。
②经济性裁员,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补偿。
“离职报告”和“离职申请”有什么区别?
无论是报告还是申请,相关文书主要区别在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单方解除还是双方协商解除。
如前报道中彭先生在报告中写到“请批示”体现出文书目的在于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同意之前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彭先生直接离职则属于旷工。若是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辞职”多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者主动辞职会影响经济补偿金,若是因用人单位导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最好在解除通知中注明原因。
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为避免经济赔偿金的支出,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部分用人单位会采取调离岗位,降低薪资待遇等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若员工选择主动辞职,则此后无法再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因工资、岗位等均属于劳动合同的条款,若对合同条款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未征得员工同意或调岗、降薪法定条件出现前,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的,员工可以选择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持相关证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特别提醒一点,在离职准备仲裁前期,劳动者就要有意识地保留证据,如工作资料,工作照片视频,工作群或与同事领导的聊天记录等等。
*本文由湖南娄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勇军解答。
来源:红网 本期编辑:李洁 孙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