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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辞职报告交给谁管、业委会成员辞职报告交给谁…

时间:2023-03-20 16:25:5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大家好,我是老九,从大三拿到公司合同开始兼职工作,二十年来经历过国企、私企、外企和自主创业。作为传媒公司现任策划总监兼法务总监,职场中别的没有,经验满满。

看到有小伙伴在苦恼,自己想离职却不被单位允许,发辞职报告竟然还被领导拒收,这该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的里离职程序走到位,相关证据收集齐全,企业根本无力阻止你离职。做好以上两点,企业设置的任何设置门槛都是徒劳,甚至会给自己造成麻烦。


确保你的离职手续到位程序完整

第一步,去翻翻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看看合同中关于离职的相关要求和条件。然后按部就班地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你的义务。并确保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你都切实做到了。比如说通常离职会要求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那么你就要严格按照约定来,不可以提前,否则就会被企业有所借口。同样的,其他合同有约定的程序,都请你一定走到位,完成好,不要遗漏什么把柄


保留好证据链

这就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你的所有程序走到位了,还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去佐证才能避免争议。所以你按离职程序走得每一个步骤都要留下痕迹作为证据。尤其是时间点一定要清晰明确,这是判断证据有效性的关键。

比如说,你给单位递交的离职报告是什么时间?交给的是谁?对方签收人签名(不肯的话就拍照录音等等,要证明时间和事件内容。)而发给领导的报告被拒收也没有关系,因为你尽到了自己的义务法律上讲就完成了本身的程序。拒收是对方的问题,不仅不能作为抗辩理由,反而可以追加赔偿。


恶意拦阻离职很愚蠢

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其实恶意阻止员工离职既没有意义有平添麻烦,其实是很愚蠢的行为。一来人心向背,留下不能创造价值还要消耗资源何必呢?二来,对方离职手续到位,你不予办理,就是一种违约行为,被索赔导致更大损失的风险更加不值得。不过,个人还是建议企业要寻求自我保护的话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核心人才要求其离职后一段时间不能从事同类工作,或者不能对企业造成相关损失,负有保密的相关责任,这样可能更有意义一些。



那么,以上就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观点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还是那句话——个人意见,自有局限,如果大家有其他看法,欢迎交流斧正!

好了,我是老九,用二十年的职场经验为你 答疑解惑, 希望我的分析能够给予大家一些帮助,我们期待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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