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是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今天咱们就理一理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6种情况,我们只挑大家经常涉及的情况说,大家可要认真看哦~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条件,是指用人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场所和设备等完成工作任务所必备的要素。
在实际执行中,比较常见的情形是公司不安排工作内容和任务、限制工作的权限;导致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就可以被认定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比如大家经常看到的取消门禁权限、禁止登陆工作账户等等,都是的哦~
2、未及时、足额为劳动者支付工资。
这个字面意思很清晰了,就不过多解释了。需要特提示的一点是假如用人单位虽然有拖欠的事实,但如果在员工在以此为由离职前已支付,并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规定得非常明确。即便用人单位和个人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也是无效的。
4、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在这里其实一直有一个争议,就是公司在任何情形下都没有扣员工工资的权利,但是可以通过设置绩效的方式扣绩效!这个你怎么看呢?
5、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里需要说一下,用人单位所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指的是企业应支付的工资,而不是我们说的到手工资哦~
说直接点就是最低工资对应的是你工资条上的应发工资。应发工资再减去社保费、税费之类的才是劳动者的到手工资,这点要注意!
6、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
这种情形多见于职业病环境风险较高的工作场所中。但如果劳动安全风险大、劳动卫生条件恶劣的也可以解除。比如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
7、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比如公司明文规定“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加班没有加班费”这类明显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8、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这种情形通常表现为,劳动合同简单化,法定条款缺失,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实际执行汇总给你,像“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以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等霸王条款、对于“劳动者人身伤害与公司无关”等免责条款都属于这种情形。
9、 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比如在试用期的约定上,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约定公司不享受年假等等,这都是违法的。
除了上述9种比较常见的情形外,在以下7种情形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也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金的:
涉及劳动用工时(3种):
10、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1、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3种):
13、 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4、 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5、以胁迫的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最后一项是大家随处可见、万金油式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最后呢,再做一点重要的提示:当劳动者因为上述情形离职后索要补偿金,一定要记得收集证据!因为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这一点一定一定要记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