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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委辞职用写辞职报告吗 村支委辞职报告!

时间:2023-03-15 15:07:3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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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西各地纪委通报一批

疫情防控工作中

违反纪律、履职不力等问题

↓↓↓


南宁


横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横县横州镇文体广站管理员黄新,国安站工作人员谢须恳,卫计所报账员温爱英和政策法规宣传员黄少珍,统计站站长、镇政府挂村干部覃燕兰5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1月28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防控责任,明确全体镇干部职工即日(镇直单位1月31日)起全部返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随后督查组督查发现,2月1日黄新、谢须恳、温爱英、黄少珍没有按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返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3日上午覃燕兰没按要求到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月4日,横州镇党委对覃燕兰、黄新、谢须恳、温爱英、黄少珍等5名干部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横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横县莲塘镇山柏村委半定工干部彭启琪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1月23日至30日,莲塘镇党委三次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布置会,明确强调各单位进入“战时”状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防控责任。但彭启琪作为山柏村屯军经联社的管片干部,没有在屯军经联社组织传达落实镇党委的决策部署,没有开展有关宣传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3日,彭启琪被莲塘镇党委、政府免去支委委员职务、半定工干部。


马山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2月1日,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马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处理笺和马山县卫健局疫情防控内部文件未经审批在多个社会微信群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现对相关违纪人员做出如下通报:


1、马山县周鹿镇妙圩村委干部陆玉连,身为中共党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内部文件转发给无关人员致使该信息被网络转发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现已责成马山县周鹿镇纪委对陆玉连涉嫌违纪的问题立案审查。


2、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干部蒙国江,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内部防控疫情文件转发至微信工作群致使该信息被网络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2月2日,马山县纪委对蒙国江予以诫勉。


3、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韦春玲,身为中共党员,在分管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工作中,对公文和人员管理不严,致使疫情防控内部文件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现对韦春玲予以通报批评。


4、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干部李尤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对公文和人员管理不严,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现对李尤娇予以通报批评。


5、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黄镇清(聘用),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发送至微信工作群致使该信息被网络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移送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处理。


6、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疫情防控任务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内部文件和干部管理不严,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已向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纪律检查建议,责成马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纪委备案。


柳州


柳北区通报1起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的典型案例


柳北区解放街道瑞泰社区居委会委员徐芳秀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问题。2月9日,徐芳秀在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通过QQ擅自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个人信息转发给两名无关人员,导致疫情信息泄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11日,柳北区监委给予徐芳秀通报批评处理,并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扣发其绩效奖金。


柳城县通报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柳城县龙头镇党委组织委员黄慧慧落实疫情排查、管控工作不力问题。根据龙头镇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对疫情防控实施网格化管理。1月21日以来,黄慧慧多次向辖区内武汉返乡人员叶某核实了解密切接触者信息,叶某拒绝配合。之后黄慧慧未采取措施进一步排查,也未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2月2日,处于居家隔离期的叶某出现轻微咳嗽症状,并私自到镇卫生院就医,黄慧慧对上述风险情况不知情、不掌握。黄慧慧作为龙头社区挂村领导,负责龙头社区相关防控对象的排查、管控等工作,思想认识不足,不正确履行职责,排查不到位,管控工作不力,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2月8日,黄慧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城县凤山镇大湾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韦耀华落实疫情排查工作不力问题。1月24日至28日,大湾村委按照凤山镇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村委干部进行逐户排查,韦耀华在对所负责的邦塘屯进行排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逐户排查,导致出现漏排途经湖北返乡人员情况。直至2月2日,凤山镇政府收到大数据排查结果后,才对漏排人员采取隔离观察措施。韦耀华作为邦塘屯包片村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排查工作不扎实,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2月8日,韦耀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柳北区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柳北区长塘镇1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柳北区长塘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林琳,在全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违反柳北区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长塘镇党委政府所有在职在编干部取消公休、假期全部返岗,单位多次通知在广西区内某市父母家的林琳返回岗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家中有私家车的情况下,其以“没有私家车回去”“不敢坐动车”“封城”为由拖延返岗,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长塘镇疫情防控工作,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柳北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林琳记过处分,同时,建议长塘镇党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鱼峰区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


鱼峰区里雍镇龙江村委副主任李星辰、龙江村党总支部书记梁廷磊、里雍镇龙江村挂点工作组长韦泽尤等3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龙江村委副主任李星辰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求,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入户宣传全覆盖,反而将部分宣传任务层层转包,导致该村宣传资料散放在中堂屯商店中,没有发到群众手上,致使群众防控意识不强,1月24日至2月4日仍有群众先后3次在中堂屯商店聚集打麻将、聚餐,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经里雍镇党委研究决定,对龙江村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其中,李星辰身为村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未按要求认真完成宣传工作,在其负责的片区内发生群众聚集现象,影响恶劣,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廷磊作为龙江村党总支部书记,在工作部署落实上抓得不牢,造成龙江村中堂屯发生群众聚集现象,影响恶劣,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韦泽尤作为龙江村挂点工作组长,督促挂点村委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造成龙江村中堂屯发生群众聚集现象,影响恶劣,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防城港


防城港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1、上思县那板水库管理中心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上思县那板水库管理中心作为南屏瑶族乡江坡村的脱贫攻坚挂钩联系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在2020年2月3日至4日期间,未安排干部职工到江坡村进村入户开展疫情排查工作,仅通过微信和电话方式对本单位联系的54户帮扶对象进行排查和宣传。2020年2月7日,那板水库管理中心受到全县通报批评。


2、上思县那琴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卢海,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所吴超勇,乡农业服务中心李新等三名干部违反值守纪律问题。卢海、吴超勇、李新等三名干部,未遵守乡党委、政府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夜晚驻乡值守的纪律要求,又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020年2月5日晚上检查组检查时,发现这三名干部均不按时间要求签到,均不在乡值守。2020年2月7日,卢海、吴超勇、李新受到全县通报批评。


3、防城区珠河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颜雪擅自透露疫情敏感信息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2月4日,防城区珠河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颜雪,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擅自拍摄内部文件,将尚未公开的敏感信息通过微信透露给他人,致使该信息在网上被大量转发,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7日,颜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贵港


桂平平南港北通报5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职不力的典型问题


桂平市大洋二中校长梁圣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20年1月28日至2月7日寒假期间,经大洋二中校长梁圣耀同意,该校九年级1708班和1709班共有14名学生陆续提前回校学习、生活。这些学生在校期间聚集在原班级教室学习,2-3人作一间分别居住在学生宿舍,持续时间较长,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大洋二中也没有向主管教育部门汇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梁圣耀作为大洋二中校长、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政治站位不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履职尽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者责任。2020年2月11日,桂平市监委对梁圣耀进行立案调查,并予以全市通报。


桂平市社步镇中心小学教师莫兆著疫情防控期间聚集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2月8日,社步镇中心小学教师莫兆著等12人聚集在社步镇清石村罗墨屯陈某普所开的诊所地下室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当晚,社步派出所对上述参与赌博的莫兆著等10人进行查处。莫兆著作为人民教师,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没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参与聚集并进行赌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11日,桂平市纪委对莫兆著进行立案审查,并予以全市通报。


2020年2月3日,平南县大新镇大有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莫伟德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态度消极,对大新镇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消极对待,严重影响了村“两委”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莫伟德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大局意识差、工作不积极主动马虎应付等问题。2020年2月4日,莫伟德受到免去大有村党委委员职务、解除其全责制村干部聘用合同处理。


2020年2月5日,自治区暗访组到大新镇大有村柳村屯暗访,发现该屯的包片村干部莫佳贤(大新镇大有村党委书记)存在对重点管控人员情况不熟悉,管控不够到位,措施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2月5日,莫佳贤被大新镇党委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港北区庆丰镇鹤林村民兵营长黄祖吉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2020年1月29日、1月31日,庆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庆丰镇鹤林村黄祖吉家属经营的一间小卖部内有20多人未佩戴口罩聚集打牌,民警对聚集打牌人群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劝散。黄祖吉作为包片村干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疫情防控期间,出现多人不佩戴口罩聚集在该小卖部打扑克牌的情况。黄祖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港南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不到位、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2020年2月4日凌晨,港南区湛江镇兴成村双桥岭屯的村民余某某去世,其儿子陈某某在没有向村“两委”报备的情况下,组织其6兄弟姐妹及其他亲属等人举行余某某的丧事活动,办丧事期间共有40余人聚集,参与丧事的人员都是死者嫡系亲属及该村的兄弟,没有从湖北、广东等地返回的人员参与。当前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由于村干部工作不到位造成村民办理丧事聚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说明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力的问题。经核实,湛江镇兴成村党总支部书记张旭强作为兴成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防疫管控不严;村委主任甘志强部署工作不周密,跟踪不到位;村委文书张龙志作为管片村干部,对所管片区的人员动态摸排不到位,对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履职不力。为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港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张旭强、甘志强、张龙志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贵港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6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典型问题


春节期间,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横岭社区卢村屯卢某某组织多人多次在该屯聚众赌博,对疫情防控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在群众中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近日,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组织警力对该窝点进行了查处。


经核实,横岭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黄寿怀作为横岭社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到位,防疫管控不严,存在失职行为;横岭社区民兵营长卢松权作为卢村屯包片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没有及时排查发现该屯存在聚众赌博现象;八塘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副主任车灿升作为横岭社区挂村领导,没有深入到村屯入户排查疫情防控问题,工作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八塘街道挂点干部郑运乾工作不细致,防控措施不力,没有深入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横岭社区驻村工作队员闫富孙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做好防控排查工作,没有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八塘派出所所长谭伟章作为联系横岭社区的领导,排查工作不力,造成该赌博窝点持续长达十多天,履职不到位。为严肃工作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贵港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黄寿怀、卢松权立案调查;对车灿升、郑运乾、闫富孙、谭伟章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桂平平南覃塘通报3起9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职不力的典型问题


桂平市石龙镇福平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村领导以及石龙镇党委、政府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桂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1号、第2号命令后,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整治措施不够坚决,没有按要求关停该村招盆屯文化活动中心,致使该村群众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该文化活动中心开展娱乐活动,聚集打牌、聊天。2020年2月6日,桂平市纪委监委督查组督查发现,当天一共有33名村民在该文化活动中心聚集,其中有12人分3台进行打扑克牌等娱乐活动,其余人员聚集聊天或旁观。


据查实,福平村招盆屯文化活动中心村民聚集娱乐情况自农历年初一至案发时止一直没有中断,影响十分恶劣。石龙镇福平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包村领导发现上述问题后,没有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隐患。2020年2月6日,桂平市纪委监委督查发现后,已责令石龙镇党委、政府将该文化活动中心关停。2020年2月8日,桂平市纪委监委对福平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者责任的村委副主任、文书黄志谋,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谭言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责任的石龙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福平村包村领导彭启乐进行立案审查;对驻福平村工作队队员蒋嘉燕、韦金卓予以诫勉。对石龙镇党委书记罗汉军、镇长蒙德进行提醒谈话,并对上述违纪问题予以桂平市全市通报。

  

平南县丹竹镇赤马村村委委员邓剑平的儿子邓某某在武汉务工,于2020年1月18日离开武汉,到东莞市停留6天后于1月24日回到赤马家中后一直在家生活,邓剑平于1月28日参加镇政府布置的重点人员排查工作,但其于1月30日才将自己儿子从武汉返乡的信息报告丹竹镇政府。邓剑平身为中共党员、基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报告自己家庭成员中有武汉居住或旅游史的相关信息,导致疫情防控重点对象没有及时得到排查、监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存在工作失职。邓剑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覃塘区黄练镇大董村村支书董必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到位。2020年2月4日,黄练镇大董村村医董某对重点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仍处于居家医学观察期的重点人员董某伟已于2020年2月3日晚从黎塘火车站乘坐火车到柳州市融水县。其后向村支书董必团报告董某伟已经到达融水县的情况。村支书董必团知悉情况后,没有及时向挂村镇领导和黄练镇党委、政府报告。董必团作为大董村包村总责任人,没有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防控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重点人员董某伟仍处于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便私自离开大董村前往柳州市融水县,造成增加了疫情防控风险的不良后果。对董必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落实防控责任不到位予以通报批评。 


玉林


玉林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1、博白县东平镇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材料照搬照抄问题。2020年1月30日,博白县东平镇党委、政府根据博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安排该镇政府办公室干部李某某撰写有关材料。李某某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在大坝镇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稍作改动就作为东平镇的上报材料。草拟初稿后,李某某没有认真校对,也没有向镇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送阅签字和加盖公章,就直接上报县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该镇党政主要领导也没有亲自过问报送情况,导致上报的《东平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需上级协调解决问题及工作亮点》与大坝镇上报材料大篇幅雷同,甚至内容中出现“大坝镇”字眼。2020年2月1日,博白县委、县政府对东平镇党委、政府,东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镇政府办公室干部李某某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东平镇党委、政府向博白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东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李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二、福绵区樟木镇梁某某、谢某某、晏某等3名干部编造、传播不实疫情信息问题。2020年1月29日,福绵区樟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干部梁某某、综治办干部谢某某、综合执法队干部晏某等3人,不经核实就擅自在各自家属群发送从广东回来的某奶茶店工作人员染上新型肺炎的信息,经公安部门核查,该信息不属实。2月1日,福绵区樟木镇党委对梁某某、谢某某、晏某进行诫勉谈话。


福绵区通报1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月9日,福绵区、沙田镇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组在沙田镇南流村督查时,发现该村“两委”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村干部没有按照一级响应要求投入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控措施不到位,未按要求在村里主要路口布点设卡,已设置的卡点形同虚设。沙田镇南流村党支部书记田军等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作风不严不实,对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月10日,沙田镇党委、镇纪委对南流村党支部书记田军诫勉谈话,对镇政府驻南流村工作队员黄荣警示谈话,对南流村其余6名村“两委”干部通报批评。


玉州区通报5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

1、 南江街道坡塘村“两委”对居家隔离对象管控不到位问题。1月28日,南江街道坡塘村卢某某户4人被纳入重点人群管控,采取居家隔离措施。2月6日,卢某某出现身体不适向村委报告。坡塘村委副主任冯家侬收到有关情况报告后,虽向卢某某说明需前往指定医院就医,但未向卢某某说明必须由医院专车接送就诊,致使卢某某自行驾车前往医院就诊。卢某某脱离居家隔离自行就医后,南江街道坡塘村才察觉卢某某行踪。南江街道坡塘村“两委”对卢某某的管控操作,不符合《关于加强重点人群诊治和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存在监控不到位的问题。玉州区对南江街道坡塘村主任杨文、南江街道坡塘村副主任冯家侬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谈话提醒。


2、 仁东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1月31日,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组对仁东镇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仁东镇市场附近周边街道鸡鸭摊档存在屠宰鸡鸭售卖,污水横流的问题,要求仁东镇立即整改。2月2日,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组对仁东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该镇市场旁街道边还存在上述问题,并对此进行全市通报,给玉州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玉州区对仁东镇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卫生健康工作的副书记(挂职)吉泳娜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谈话提醒。


3、城西街道庆丰社区对“六类”重点人员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问题。城西街道庆丰社区“六类”重点人员之一谢某某1月23日从湖北返玉后,城西街道庆丰社区排查不到位,未将此人列入“六类”重点人员进行管控。直至2月4日,谢某某前往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院将其就诊情况进行通报后,2月6日,城西街道庆丰社区才将谢某某列入重点管控对象范围,且要求其实行居家隔离。城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黎海兵作为包联庆丰社区领导,对社区排查人员培训不到位,社区包片干部谢兴林和社区网格员陈晓红对“六类”重点人员摸排工作不细致、不扎实,造成疫情风险隐患。玉州区对城西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黎海兵、城西街道庆丰社区包片干部谢兴林同志和社区网格员陈晓红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警示谈话。


4、名山街道绿杨社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名山街道绿杨社区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对辖区内某小区排查时,在与某小区物业沟通不畅排查受阻的情况下,未能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致使排查进度不理想,被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组通报。玉州区对名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伟欢及名山街道绿杨社区主任、某小区排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杨华坚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警示谈话。


5、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对“六类”重点人员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居民宁某某于1月19日乘车途经武汉返玉,属重点关注人员,但其未主动向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居委会报告有关情况,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在排查过程中也未对其进行上门排查或电话排查,存在排查不细致、不全面,漏排的问题。直至2月5日,宁某某因身体不适前往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医院将此情况通报后,2月6日,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彩贤才对宁某某有关情况进行排查登记。玉州区对玉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周言军及玉城街道大新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彩贤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对周言军进行警示谈话,对陈彩贤进行诫勉谈话。


玉东新区通报5个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


1、茂林镇泉塘社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玉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检查发现茂林镇泉塘社区存在防疫防控台账混乱,对属地的茂林三中教师新村住户至今还没有开展排查,相关填写不规范,部分承诺书疑似同一个人填写等问题。茂林镇党委和政府没有履行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区经济发展局和区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作为泉塘社区后盾单位,对泉塘社区的防控督导不到位;泉塘社区“两委”干部对疫情防控不够重视,开展排查工作不够仔细,至今还存在排查空白点。2月7日,经区工委、管委同意,区纪工委已责成茂林镇党委和政府、区经济发展局、区资产管理和投融资局及泉塘社区综合党委、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立行立改。


2、玉东新区工信和交通局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于2020年2月4日至2月5日对玉林高新区企业的开复工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检查发现玉林高新区“123仓库”(广东省一二三商贸有限公司)1月28日就已正常开工,现场员工有20余人,且未向相关部门备案,区工信和交通局也没有深入开展排查和管控,对以上情况不掌握不了解。区工信和交通局作为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防控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到位。2月5日,经区工委、管委同意,区纪工委已责成区工信和交通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立行立改。


贺州


富川县通报1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副镇长、木江村委工作组长邓宇一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失职失责问题。邓宇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问题。邓宇一作为木江村委工作组长,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村“两委”干部取消休假及时返岗和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力度的要求,压实村两委干部责任,导致出现了2020年2月2日上午木江村委无人值班,各自然村中无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横幅,群众聚集在代销店门口打牌聊天等不利于疫情防控的问题。木江村委存在的以上问题被市暗访组发现并在反馈会上通报批评,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邓宇一同志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邓宇一同志予以立案审查。


河池


罗城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在疫情防控期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中心小学副校长梁春国(抽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数据组工作)在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8日下午擅自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数据组”微信群,将四把镇人民政府上报给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涉及具体人员信息的材料转发到社会上的某微信群。之后,此份情况汇报材料被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社会上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了涉疫情人员的个人隐私,给涉疫情人员及其家人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同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11日,自治县纪委决定对梁春国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南丹县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团结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黎明生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黎明生没有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工作部署,对重点人员、车辆排查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重点地区进入团结社区的车辆信息,贻误工作。工作失责失察,对辖区内两起聚餐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劝阻。工作擅离职守,2020年1月25日至2月4日均不在社区值班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11日,南丹县纪委决定对黎明生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巴马县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1、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测试所所长姚慧灵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瞒报武汉行程问题。2020年1月17日,姚慧灵在没有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与朋友一同前往哈尔滨市游玩,1月21日,从哈尔滨搭乘飞机到南宁,中途经停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姚慧灵未及时主动途径武汉市的信息进行报告登记,直到2月5日才进行报告登记,在1月26日至2月5日间均到单位上班,给巴马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风险及不良社会影响。2月9日,巴马县纪委对姚慧灵予以立案审查。


2、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华、巴马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人员黄彩梅夫妇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聚餐问题。2020年2月5日中午,陈华应其贫困户梁某某的请求,在家中设宴,并邀请多人聚餐。期间,陈锡东(巴马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人员)与梁某某饮酒,并在酒后将聚餐视频发到网上。当天晚上,陈华的妻子黄彩梅(巴马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工作人员)再次邀请多人其家中聚餐。陈华、黄彩梅夫妇均无视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有关规定,违规组织聚餐,陈锡东作为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并将视频发布网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月9日,巴马县纪委给予陈华、黄彩梅、陈锡东全县通报批评。


3、那桃乡班交村治保主任黄甫强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众打牌问题。2020年2月6日下午,黄甫强得知群众在班交屯黄某某家聚众打牌,其不但没有及时劝阻打牌人员及围观群众离开,还凑数参与。黄甫强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村治保主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但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参与其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月9日,那桃乡纪委对黄甫强予以立案审查。


罗城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在疫情防控期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政府联系西华村的乡干部蓝万里、韦荣强以及包片村干部巫先耿、覃孝恒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行职责不力,致使西华村中塘屯巫先用户于1月28日在家操办婚宴,就餐人数70多人,西华村后头屯覃顺清户于1月30日在家操办婚宴,就餐人数40多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罗城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蓝万里、韦荣强予以批评教育,对覃孝恒、巫先耿予以通报批评。


东兰县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


1、东兰县金谷乡卫生院医生罗艳红未主动及时上报家属武汉返乡信息问题。罗艳红的女儿系华中师范大学在校生,于2020年1月12日从武汉返回到东兰。罗艳红没有主动及时向生活居住地金谷乡人民政府和所在工作单位金谷乡卫生院报告有关情况,仅在户籍所在地三石镇人民政府向其查问时才报告,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2月3日,县纪委决定对罗艳红进行提醒谈话。


2、东兰县金谷乡卫生院院长华真对本单位接触从武汉返回人员排查不到位问题。华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主动及时掌握本单位职工罗艳红接触武汉返乡人员情况,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2月3日,县纪委决定对华真进行提醒谈话。


3、东兰县三石中学副校长黄浩师未主动及时上报家属武汉返乡信息问题。黄浩师的儿子在武汉科技大学就读,于2020年1月11日从武汉返回到东兰。黄浩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一定的隐患。2月3日,县纪委决定对黄浩师进行提醒谈话。


来宾


来宾市通报3个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来宾市纪委通报3个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经调查核实,兴宾区有的街道办每天需报送材料(报表)共14项,除自治区指挥部、来宾市指挥部要求报送的材料(报表)外,兴宾区指挥部还要求报送6项,并要求各乡镇(街道)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每日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来宾市民政局、兴宾区团委分别增加《民政系统疫情情况报告表》《防疫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安排表》,要求街道(社区)每日上报,兴宾区团委还要求志愿者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每组每天安排专人拍摄照片,撰写信息;兴宾区卫健局自行制发《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统计表》,要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从2月2日起,每日下午4点前填报开展宣传次数、方式,培训对象次数,重点人群、医院、公共场所等环境消杀次数、面积和药水使用等情况,并要求附有图片、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以上单位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注意方式方法,存在多头填表和报送数据、材料等情况,给基层增加无谓的负担,消耗基层干部精力,影响防控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对来宾市民政局、兴宾区卫健局、兴宾区团委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深刻检查。


兴宾区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兴宾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


2月9日,良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雪芳和镇人大副主席余祖锑为方便工作开展,私自将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转发至良江镇村委、社区等微信办公群,导致有关文件在多个微信群被转发、群众个人信息被泄露,给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舆情处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月10日,兴宾区纪委监委对黄雪芳、余祖锑进行诫勉谈话。


来宾市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1、忻城县果遂镇同乐村党总支部书记罗堂林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罗堂林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镇党委在该村召开的防疫工作推进会。且在全县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罗堂林向镇党委提出辞职报告,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不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该村疫情防控严重滞后。2月4日,忻城县纪委对罗堂林立案审查,果遂镇党委免去其同乐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


2、忻城县4名干部职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月3日,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韦凤玲、医政股副股长黄慧、干部韦朋君对疫情信息管理不严,韦朋君未经同意,擅自泄漏尚未公开的疫情信息给忻城县果遂镇信用社信贷员莫海国,莫海国将韦朋君私自发给的疫情信息转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影响。2月4日,忻城县纪委监委对韦凤玲进行批评教育,责成黄慧、韦朋君作出书面检讨;忻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责成莫海国作出书面检讨。


3、金秀县大樟乡双化村党总支部书记文俊成参与赌博、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文俊成不仅没有履行劝阻群众不要聚集等疫情防控职责,还到金秀县六巷乡青山村六青屯参与聚众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造成负面影响。2月3日, 大樟乡党委决定免去文俊成双化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同时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崇左


崇左问责26人谈话提醒66人


“2月5日,江州区纪委监委收到罗白乡党委反映该乡干部刘学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对此,江州区纪委监委启动优先查办程序,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核查。次日,刘文学因不服从组织安排,未按通知要求及时到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等问题被立案调查。”这是崇左市纪委监委确保优先处置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和突出问题中的一个事例。


疫情防控,失职必究。崇左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履职,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到岗不到位、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律快查快办,严肃处理,严肃问责。目前,全市对疫情防控不力和失职失责行为追责问责23起8个单位26人,其中立案审查5人,诫勉11人,通报批评15个,组织处理1人。谈话提醒66人,批评教育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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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930老友记、综合各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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