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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的辞职报告——中科院博士辞职后续?

时间:2023-03-13 22:21:1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来源:长城网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据报道,近日,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简称“研究院”)有近百名科研人员辞职,这些科研人员均来自该院核能安全技术研究所(简称“核安全所”)。这个事件引起舆论关注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已派出专项工作组赴合肥调研。

中科院官网截图

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辞职,这本是人才流动的正常现象。自由的人才流动,能让人才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这也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研究院”发生的这起近百人离职的事件,实在有些不正常。短短时间之内,仅仅一个“核安全所”,就有这么多科研人员集中辞职,这在此前是极其罕见的。

以往,国有研究机构发生科研人员跳槽的事件,多与科研人员的待遇有关,典型的如201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张小平离职影响中国登月”。但从此次“研究院”的情况看,待遇可能不是其中的主要问题。这些离职人员的收入,在合肥当地处于较高水平,此外还有事业人员编制、福利分房等待遇。许多断然选择离职,将意味着这些待遇的取消,损失是巨大的,但这并未阻挡他们离去的脚步。

从新闻报道的细节看,一些科研管理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恐怕才是他们集体辞职的诱因所在。这也应当是相关部门调研的方向所在。这些问题的厘清,不仅关乎这次事件的公正处理,也是稳定科研人员队伍,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

其一,从报道提到的情况看,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和下属的“核安全所”,存在着长期的权力争斗。“核安全所”想要自主的管理权,所长吴宜灿历来颇为强势。不仅门禁系统和安保都是独立的,在“核安全所”的管理上,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当研究院改革与核所的管理模式相遇时,双方激烈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由此引申出来的一个问题是,类似中科院这样的大型科研机构,内部如何进行合理的权力分配。为了统一管理,上级机构当然是要对下属研究所,进行各种规范和监督。但同时,为了激发科研创新动力,下属研究所也需要充分的自主权。这两者显然是存在冲突的,那么二者的关系如何平衡?

其二,无论是“研究院”还是“核安全所”,对于科研人员的管理都比较强势。比如知乎用户在网络社区评论称核安全所“工作是溜须拍马,杂务缠身,还要陪吴老板打排球,但是真正在科研上却一点助力没有,反而被所里各种刁难。”而“研究院”正在推行的“扁平化管理”改革,同样引起一些不满,有人说,这是几百名行政人员给一千多名科研人员做主。

科研人员是科学研究的主体,对于科研人员如果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很容易窒息创新的活力。这些年来,科研领域去行政化的呼声不绝于耳,但似乎雷声大雨点小。科研机构负责人权力过大,行政部门凌驾于科研人员之上,种种现实并未改观。因而,如何给科研人员松绑,用良好健康的“学术共同体”,取代长官意志,仍是必须直面的问题。

其三,媒体报道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核安全所”所长吴宜灿近年来将很大精力投入科研产业化,除了中科院院士和核所所长,他常用的头衔还包括“中科凤麟创始人”。而这个中科凤麟不仅依托“核安全所”的资源,还在“核安全所”挖人,有位核所人士称“吴所长之前在所里提过,大家想不想买房买车,想的话到我的公司来,大家一起来赚钱。”

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市场,将手中的技术产业化,这样的方向固然没有错,科研人员的权利也应充分保障。但是,这其中也存在的合理规范的问题。尤其对于那些手中掌握权力的科研院所的负责人而言,如何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必要制约,防止他们滥用手中的科研管理权力,谋一己之私,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毫无疑问,“中科院近百人离职”,弄清真相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对于这一事件暴露出的种种深层次问题,也要一一厘清。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充分释放,科研院所创新创造动力的激发,需要体制机制的保障,相关改革的还需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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