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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代表辞职报告』业务员辞职报告怎么写?…

时间:2023-03-13 21:01:2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0年12月,湖南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黎先生,向记者求助,说他们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两亿元,他一个人就给公司干了一个多亿,占公司全年业绩的一半多,但是这样的成绩不仅没有得到认可,反而遭到领导“劝退”,在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踢出公司员工内部群。

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不论是业绩还是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他在公司员工中都是名列前茅。为何领导会对自己的成绩视而不见,并在没和自己商量的情况下单独做出这样的决定,黎先生觉得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为了向公司讨要一个说法,黎先生找到记者寻求帮助,那么黎先生所在公司究竟为何会一声不响辞退他?经此一事黎先生还会继续选择在该公司上班吗?如果不愿意他有什么诉求?这家公司又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黎先生表示,公司从成立至今,大大小小的业务他基本上都接触过,论资历,黎先生在公司里面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元老级别的人物。

如今公司在自己负责区域的市场基本站稳脚跟,领导就前来“劝退”,黎先生实在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公司的这一做法。

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主动辞退员工,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如果主动离职,那么公司无需承担赔偿。在他看来,公司劝退自己的行为就是不想承担辞退赔偿。

黎先生感到万分委屈,从他提供的业绩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仅仅2020年12月份,该汽车服务公司的放款业绩总额为2152.48万人民币,其中,黎先生所负责的新疆区域总业绩量为1241.5万元,占据公司总业绩量的百分之六十左右。

而且该公司2020年放款业绩为两亿元,仅他一个人就创下1.2亿的业绩,属于公司业务员中的翘楚。

据黎先生所述,他自认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负责新疆地区的放款业绩在一年内达到1.2亿,他可以说无愧于公司的栽培,但是在业绩稳定以后,公司单方面要求他辞职,他觉得这是卸磨杀驴的做法,他内心存有疑问,难道新疆地区的市场被开拓出来后,销售员就要被“劝退”吗?

对于公司领导的做法,黎先生虽然心有不满,但是也无可奈何,在收到公司副总劝退消息后,黎先生没有过多纠缠,他按时来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但是公司拿出的竟然是一份自愿离职申请书。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

黎先生傻眼了,明明是公司领导以劝退的方式要求自己离职,怎么就成了自愿呢?

想到这里,黎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作为公司业绩最好的业务员,没有得到升职加薪就罢了,怎么就连离职原因都能被利用?

带着这份疑惑与委屈,黎先生带着记者来到公司总部。

公司运营总监看到黎先生与记者一起前来,显得十分淡定,该负责人表示对要黎先生辞职的行为属于“劝退”,与“辞退”性质不同,至于为何要辞退这样一个业绩最好的员工,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理由:

黎先生不服从公司岗位调配,换言之就是“不听话”。

运营总监表示,新疆是黎先生开拓出来的市场没错,那都是以前的事,现在公司要求其前往湖南区域发展,这是公司所有领导层的决定,而黎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公司工作分配,这明显是在跟公司“唱反调”。

对于领导的这个劝退理由,黎先生十分抗拒,他说自己耗费巨大心力才开拓出来的新疆市场,如今客户群体已经成熟,领导却非要自己转岗湖南市场,这无异于是将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拱手让给别人。

在此之前,领导曾多次找黎先生谈话,希望他能够放弃已经成熟的新疆市场,交给别人接手,但是黎先生并没有妥协。

众所周知,业务员的工资与业务量成正比,如果黎先生放弃新疆市场,去湖南工作,那么无异于在一个新地方从头开始,业务量自然不能与之前相提并论,黎先生的薪资水平也会随之下降好几倍。

他坦言,作为公司员工,确实应该服从领导作出的决定,但是对这种明显不合理的岗位调离要求,他坚决不能接受。

黎先生对公司辞退自己的行为没有异议,但是必须按照正常程序,给予他一定的赔偿,这是他的正当权利诉求。

此时运营总监再次开口,他一改之前说辞,表示公司辞退他的决定并非是最终通知。

而据黎先生与公司运营总监的聊天记录显示,公司领导曾明确要求他前来公司签署离职书,黎先生觉得,当他带着记者来讨要说法时,老总突然松口,声称此事还没有下达最后通知,公司领导前后不一的说法,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不想支付给他辞退补偿。

当记者询问黎先生是否愿意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时,他脱口而出表示不愿意。

黎先生说,公司此前决定将他辞退,并且毫不留情将其踢出员工群,此事在公司内部已经发酵,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工作,势必会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

不愿意继续工作,黎先生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诉求:首先,公司必须将2020年前几个月的预留工资与12月的工资一次性结清。

从2020年5月份开始,一直到2020年12月份,扣除个人所得税,公司应支付黎先生工资共计47770元。

其次,公司要支付给他一定的补偿,黎先生自认为在工作中并不存在重大过错,按照《劳动法》规定,任职的公司应该支付给他以工资基数与工作时间为计算数额的补偿。

得知黎先生的诉求后,该公司总经理做出回应,他表示,公司目前没有出具任何书面上的辞退通知,所以他认为黎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是不合理的。

对于总经理的这番话,记者并不赞同,这种所谓的口头上的劝退虽然没有书面上的具体通知,但是本身这种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辞退。

对此,总经理表示,没有具体通知,那么就不存在劳动赔偿,黎先生对公司的决议应该存在某种误解,他愿意与其单独聊一聊,言语之间的意思便是希望黎先生能够继续在公司工作发展下去。

伤透心的黎先生对总经理的说法不置可否,他态度坚决,认为此事已经是人尽皆知,即便自己厚脸皮继续在这里工作,那么无异于会成为被人的眼中钉,就连公司领导都有可能给自己“穿小鞋”。

最终,在记者的调解下,黎先生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47770元工资,至于辞退补偿他表示可以不要。

拿到工资后,黎先生依然耿耿于怀,这对于他的工作生涯而言无疑是一个败笔。

此事一经曝光,网友们纷纷质疑该公司的行为,有网友认为,黎先生能力太突出,如果领导不赶走他,那么走的有可能是领导;

也有网友认为,员工辛辛苦苦开拓出来的市场,领导一句话就能否决,该公司的行为显然就是卸磨杀驴,反正已经有稳定的市场,不如找个借口将当初的功臣一脚踢开,既减轻了用人成本,也能更好掌控资源;

还有网友表示,一个一年可以为公司带来1.2亿业绩的员工,本该是公司重点扶持的对象,领导不仅没有给予鼓励支持,还从中作梗,给员工穿小鞋,这种做法简直些目光短浅,杀鸡取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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