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牌,入职登记,打卡记录,甚至微信聊天记录等等。凡是能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都可以。
2:收入证明:如打卡工资流水,收入证明(办理信用卡,贷款时有时需要开据)有不少企业开收入证明时候会多开(有时是员工需要),这是给单位留下了个隐患。平时没关系,但真到劳动仲裁这一步,就是个强有力的证据。
3: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前一章分享的文章中已经提到过,不赘述了·
4:加班记录,劳动法规定一周的最长工作时间是44小时,超出部分需要付加班工资。
注:有时领导安排的工作,如有必要也要留作证据,这一点我吃过一个大亏。
曾经入职过一家单位,老板跟我讲,仓库有一台积压两年多的设备,不仅占用了库存,又占用了资金,成本是70万,不管多少钱我给卖出去,多余部分扣税后全给我。结果3个月以内我以100万的价格给卖了,再找老板要钱的时候,死活不承认了,当时跟我说这话的时候只有他的一个朋友在场,没有其他证明人,也没有纸质记录,当我找这人作证的时候,这人说“我支持你仲裁,但不能给你作证”没办法谁叫人家是朋友呢,我也深知即使仲裁也拿不到这部分钱了,老老实实把工资给我结清,走人,不干了。
我想说的是证据很重要,因为人心是会变的,像国外很多证人手按圣经起誓,依然挡不住作伪证,良心在这些人心中就是用来践踏的,不值钱。
如果各位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是跟老板签个协议呢?还是让老板以纸质的方式委托你做这件事呢?欢迎各位交流,并留下自己的点子,避免更多人掉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