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在实践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和HR不太重视离职证明,或者是以劳动者还未配合办理离职工作交接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从而引发了很多劳动争议和纠纷。
【典型案例】
万某与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于2014年9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5年9月14日,岗位为人事,月薪2000元。2015年8月,Y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万某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万芬确认收到。
2015年9月14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万某离职时,Y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
2016年3月,万某申诉至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中,万某提供了苏州启续公司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和不予录用通知,落款时间分别为2015年9月24日即2015年9月25日,聘用岗位为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基本工资为每月5000元,以证明因Y公司未及时提供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新公司,造成损失。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Y公司未在法定时间内为万某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导致万某无法办理后续单位的入职,应当依法赔偿万某的损失,并于2016年5月13日裁定Y公司支付万某损失赔偿30000元。
Y公司不服裁决,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一审驳回了Y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Y公司应向万某支付未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造成的损失30000元。Y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Y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解读】
本案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网络上搜索“(2016)苏05民终9174号”自己查看细节。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注意法律条文的表述:“应当”、“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表明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定责任和义务,不附带任何条件,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常常将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作为出具离职证明的前置条件,以劳动者未配合工作交接为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时间要求,原则上哪一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哪一天就要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Y公司虽然向仲裁庭及法院声称其已通过申通快递给万某寄送过离职证明,但未提供万某签收过该快递的凭证;万某提供了启续公司的录用通知和不予录用通知,证明确因Y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其未被启续公司录用,造成经济损失。
据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支持了万某的请求,裁决或者判决Y公司应赔偿万某的经济损失30000元。
【防范要点】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赔偿案例主要为两种类型:一是赔偿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二是赔偿劳动者因缺乏离职证明未能就业导致的工资损失。
那么,用人单位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呢?
1、出具离职证明不能附带任何条件
用人单位给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即便是劳动者尚有未了结的事项,比如未办完工作交接,还有未收回的客户货款,还有个人借款未结清等等,用人单位也不能据此拖延或是拒绝出具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更为极端的情况,即便是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也不能不出具离职证明,否则,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注意离职原因的书写
离职证明上需载明离职原因,一般而言,离职证明只适用于合同期满且主动要求不续约或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辞退或开除证明书,即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如果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离职,离职原因最好是写成“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很多情况下,明明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即劳动者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但顾及劳动者面子,写成“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据此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不甚完备的话,就很可能被判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劳动者只有在被开除、被辞退,或是被迫辞职的情况下,才能申领失业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的,则无法申领失业金。
3、离职证明需要员工签收
离职证明需要有签收栏,若员工不是自动离职的情况,需要在公司让其当场签收;若是自动离职的,可以以EMS邮寄的方式寄送给他,同时保留好寄送的相关凭证。
这一点非常重要,在我所见过的离职证明中,几乎90%都缺了这个环节,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