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文职辞职和被辞退结果大不相同,有种情况终身不得聘用
军队文职考试堪称近几年的热门考试,带着一切美好的憧憬,拼尽全力考上,最后却说跟我想象的不一样,自己不适应而辞职的人也有,所以军队文职每年不凡也有辞职的,转战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的,也有不少人转了一圈,最终发现还是文职不错,又重新考的,那么军队文职在辞职后还能再次报考吗?被单位辞退和自己辞职产生的影响是什么?
一、军队文职上班后可以申请辞职吗?
这个在规定上是允许的,只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就可以走流程了,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不是说想辞职就能辞职的,以下情况是不被批准的。
在《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中也有规定: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但在一些情况下,文职人员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职人员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时;
(二)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三)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承担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
(四)正在承担国家和军队重大任务,且须由本人继续承担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军队文职被通知录用了,能不能选择放弃?
军队人才网上有明确规定:录用对象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都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所以说,军队文职上岸后自己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是不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的,大家不用担心。
三、军队文职辞职后对考公或再次考文职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的,军队文职解除合同后,只要满足公务员岗位报考条件即可报名。
四、军队文职辞职和辞退影响一样吗?
军队文职有非常严格的奖惩措施,发生下列错误就会被处分甚至辞退的风险。
关于军队文职人员的处分行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的部分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丑化党、国家和军队形象,诋毁、诬蔑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贬损英模人物,或者歪曲否定党史、军史、军队光荣传 统和优良作风,情节较轻的,给予黛告、严重皆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 (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军队文职人员犯错,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惩罚:
1、文职人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停止一年增长薪级工资。
3、属于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解除聘用合同。
另外文职人员因严重违反军队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而解除聘用合同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而解除聘用合同的,军队任何单位不得再次将其聘用为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