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并没有提出书面的离职证明,而是给了一份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后来自己也将电子版的离职证明给保留起来,但又担心它的效力问题,那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听一听找法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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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邮件版的离职证明效力不强,公司有义务和责任给你纸质带公章的离职证明,否则可以投诉劳动部门。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二、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加盖公章,骑年压月)。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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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吗?电子版的离职证明跟纸质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离职证明是合法、合理,就能够发挥效力。拿到了电子版的离职证明之后单位不承认,或不认可它的效力该怎么做,具体方法要问问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