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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检测站辞职报告怎么写』汽车检测站辞职报告

时间:2023-02-22 04:42: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员工手册

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加强公司制度化、正规化建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手册。


第一章

工作时间及请假制度

1、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每周六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至17:30

根据公司安排或上级主管部门通知需要延时工作或节假日延时工作的,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为准,所有员工不得无故推诿,拒绝工作。

2、打卡制度

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应提前上班时间五分钟。

因工作需要,不能打卡的,应提前告知办公室;事前无法告诉的,事后应提供相应证明或说明。

遇停电或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于12小时内报办公室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忘打卡的,经办公室核实属实的,第一次口头警告;一月内两次(含)以上的,根据情况,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晚于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打卡者按迟到计;晚于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计。早退者一律做旷工1日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

3、电台点名制度

工作期间,各岗位持对讲机人员,要熟悉对讲机操作,要保持对讲机通讯畅通。站领导或指定人员不定时进行电台点名,各岗位要及时应答;工作期间,不得利用对讲机谈无关工作的事情;做好对讲机的充电及维护工作。

4、请假制度:

4.1病假(病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4.1.1因病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一日向主管领导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区(县)级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按旷工处理。

4.1.2病假半日内(含)有主管领导审批;1日内(含)由主管站长审批;3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身体条件不能继续满足工作需要,不能胜任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予以劝退。

4.1.3突发意外的,事后需提供相应证明。伪造虚假手续的,辞退。

4.2事假(事假期间不计算工资)

4.2.1员工因私请假,需提前1日向主管领导提出。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4.2.2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天(含1天)以内由站长核准,3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审批,检测站主任以上干部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4.2.3事假2日(含)以内的扣发当日工资。2日以上的,加扣当日工资金额的30%。

4.2.4员工申请事假,主管领导、批准领导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3婚假

本公司员工本人结婚者可申请婚假,工资照发。

4.3.1婚假假期3天;

4.3.2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4.3.3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4.4丧假

本公司员工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

4.4.1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3日,工资照发

4.4.2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2日,工资照发。

4.4.3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4.5产假

4.5.1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工资照发。

4.5.2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4.5.3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4.5.4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6年度休假

4.6.1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二年(不含)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从第三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4.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试用期员工;服务年限未满二年者(按日计算满足24个月);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5日者;前一年度曾受到过(含)以上处分者;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4.6.3年度休假核算方式: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年度休假当年因个人原因未休者,不计入下一年度;

4.6.4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站长以上领导签字批准后将休假单送综合办公室;检测站主管以上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公司领导核准;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4.6.5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4.6.6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4.7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法定节假日调休,则不计入请假期内。


第二章

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要求操作仪器设备、驾驶车辆进行检测作业。

2、员工上班时间应按规定着装,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工作服应整齐洁净,严禁散衣落扣。不得有饮酒、抽烟、就餐、吃零食等行为;严禁午间饮酒(工作需要除外),严禁酒后工作。

3、检测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礼貌用语,不得失礼;在上班时间严禁使用粗话、脏话。严禁与顾客(车主)发生冲突,不得与车主吵、骂,打架,遇事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严禁进行打闹,嬉戏等不文明举动;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的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

5、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自己的通讯工具、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举止。

6、上下班前,应先清理打扫自己的办公场所、工作场所及分配的卫生区;严禁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7、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严禁带领闲杂人员进入检测车间、工位,严禁闲杂人员接触计算机、检测设备、检测数据等。

8、员工务须爱惜公司公私财物;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严禁赌博、威胁、打架斗殴、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严禁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的行为;

9、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所有工位人员都应独立进行操作,严禁工位检测人员对其它工作进行干涉,未经批准严禁串岗、换岗。

10、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服装、公司授予证件、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11、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影响力从事利益寻租,影响和损坏公司形象。

12、员工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13、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检测设备、电器设备等,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项记录;要做到节约用电、水,做到人走灯灭,人离水停。


第三章

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1、基本原则

1.1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公司不定期进行培训、训练及考核。

1.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1.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在员工招聘上,一律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2、经营活动

2.1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2.2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2.2.1以公司、检测站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2.2以公司、检测站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2.2.3代表公司、检测站出席公众活动。

2.2.4其他不适宜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活动。

3、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5、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6、保护公司资产

6.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6.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设备、通讯器材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6.3检测站全体人员要熟知防火、防潮、放雷电、防盗、放鼠虫措施。不违规作业、冒险作业,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应对,并处理报告。

6.4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温度开关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按时关灯、按时断电;不抛洒饭菜、食物。


第四章

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公司各项工作实行检查制,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

2、 检查内容包括检测作业、卫生、考勤、着装、设备使用和维护、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与每日例查同时进行)。包括个人卫生、工作场所卫生、仪器设备卫生;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

每日例查:每日一次,包括工作秩序、设备设施条件、人员着装、工作态度等。

4、 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视情节,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协调会议:有必要时组织,主要是相互交流、沟通,听取员工对管理、秩序、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奖惩制度

1、奖惩种类

1.1奖励的种类依次为: 通报表扬 50 元;

卫 生 奖 50 元; 嘉 奖 100元;

安 全 奖 100元; 文 明 奖 100元;

功 绩 奖 500元; 全 勤 奖 200元;

年度服务奖 2000元

1.2惩罚的种类依次为:

警 告 50 元; 严重警告 200 元;

记 过 500元; 记 大 过 1000元;

辞 退; 开 除;

2、奖惩关系

2.1当月获得三次以上奖励的,加发功绩奖。

2.2当年获得六次以上奖励的,且奖励种类超过三种的,发年度服务奖。

2.3当月“警告”2次的,按“严重警告”处罚。

2.4当月“严重警告”2次的,按“记过”处罚。

2.5当月“记过”2次的,辞退。

2.6累计受到“记过”以下处分合计超过4次的,辞退。

2.7累计受到2次记大过处分的,开除。

3、奖励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每1个自然月为1个奖惩周期;年度服务奖的奖惩周期为12个自然月;奖励制度实行年度累计制;惩罚措施实行终身累计制。)

3.1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依据手册奖惩制度第1条、第2条、第3条给予奖励,并按照奖励种类等级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1.1在工作中尽心尽职,业绩和表现突出,足以成为员工表率者;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3.1.2在工作上有合理化建议,或独到创意发明,并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3.1.3对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提高了公司社会声誉者;

3.1.4保护公司财产,防患未然或在抢险救灾中有显著功绩者;

3.1.5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予以奖励的情况。

3.2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依据手册奖惩制度第1条、第2条、第3条之规定惩罚,并按照惩罚种类等级给予相应的现金处罚:

3.2.1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串岗、换岗、处理个人事务的,初犯给予警告处罚;再犯严重警告;三次辞退。

3.2.2在工作岗位抽烟者、打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吃零食或做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初犯给予警告处罚;再犯严重警告;三次以上记大过。

3.2.3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处罚;拒不服从安排和处罚,情节严重的,辞退。

3.2.4违反公司仪表、着装或其它礼仪及卫生要求,经指出未改正者,给予警告处罚;拒不改正者,给予记过处罚;多次触犯,不改正者,辞退。

3.2.5迟到或早退5分至30分钟者,初次说明情况;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处罚;一月内三次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处罚。

3.2.6无故旷工1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罚;2天者,给予记大过处罚;3天者,给予辞退并处扣发当月工资。

3.2.7在工作场所与同事或客户发生剧烈争吵者、对同事或客户有不文明言行经投诉查实者,初次给予记过处罚,再犯记大过,三次以上或发生殴打同事或客户,或相互殴打者,给予开除处理。

打架斗殴造成经济损失的,须照价赔偿经济损失;构成违法犯罪的,除追究民事责任外,提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8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场所者,初犯给予记大过处罚;再犯,辞退。

3.2.9其他因故意或过失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工作纪律造成公司财产或利益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但不低于严重警告处罚。

3.2.10公司实行午间禁酒令,严禁工作期间、午间饮酒(经站长以上领导批准的工作需要除外)。初犯未造成损失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初犯造成损失者,除依法赔偿损失外,给予开除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1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初犯给予警告处罚;再犯严重警告;三次以上记大过;屡犯不改的,辞退。

3.2.12代他人考勤、打卡或其它在考勤上弄虚作假者;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一经发现给予辞退。

3.2.13在公司内赌博、伤风败俗等行为者,初犯给予记过处罚;再犯,给予辞退。

3.2.14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未造成损耗及时归还的,给予记大过处罚;造成损耗的,照价赔偿,给予开除处理。

3.2.15未经许可,兼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给予辞退处罚;造成公司财产和利益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16偷窃、侵占、挪用、诈骗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给予开除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17未经许可利用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利用职务职权收受贿赂,经查属实,给予辞退处理;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的,给予开除处理。

3.2.18煽动罢工、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关系者,开除。

3.2.1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文件、证件、手续等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给予开除处罚;造成公司财产利益损失、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20参加非法组织者,辞退。

3.2.21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作业规定情轻微者;使用公物不爱惜,不随手关灯、空调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处罚,屡犯不改的,辞退。

3.2.22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给予记过处罚。

3.2.23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给予记过处罚。

3.2.24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分管领导及主要责任人记过以上处罚。

3.2.25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警告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积极照价赔偿,给予记过处分,免罚现金。

3.2.26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罚。

3.2.27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的,给予记大过处罚。

3.2.28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造成公司财产利益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罚,并处扣发当月工资。

3.2.29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领导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给予记大过处罚。违反两次以上的,开除。

3.2.30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辞退。

3.2.31损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2.32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经调整劝告仍无法胜任者,劝退,拒不辞职的,开除。

3.2.33违反勤俭节约规定,抛洒饭菜、浪费水电的,初犯给予警告处罚;再犯给予严重警告处罚;屡犯不改的,扣发工资,开除。

3.2.34一月内受到2次(含)严重警告以上处罚的,辞退。

3.2.35一年内受到3次(含)记过以上处罚的,辞退。

3.2.36一年内受到2次(含)记大过以上处罚的,辞退。

3.2.37在一个奖惩周期内(不含年度服务奖周期),受到处罚的,不给予奖励;

3.2.38受开除处分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按制度应扣减工资的,仍需扣减。

3.2.39本手册未规定但行为不当或造成公司、员工财产利益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在给予纪律处分前,公司应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员工的申诉申辩,但公司有权不予以采纳。


第六章

附则

本手册所称“以上”、“以下”,为加以说明者,均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

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本手册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属于公司。

本手册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手册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本手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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