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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有哪些要素」辞职报告怎么写简单点?

时间:2023-02-19 15:24:01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首先、有关《离职证明》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其次、《离职证明》都有哪些作用?

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行文来看,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能够反映劳动者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其实就暗含了劳动者在某一岗位上的工作经验,而我们都知道,工作经验恰恰是单位招聘员工时较为看中的要素,是判断招聘员工是否符合岗位的基础,毕竟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不是公益性的培训机构。

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在劳动者本人要求的情况下,离职证明中还可以客观说明劳动合同解除原因。

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某些单位或者某些岗位很看重劳动者的离职原因,若离职证明上记载的离职原因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该离职证明对劳动者的再就业无疑会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因此,离职证明对劳动者应聘求职的影响是巨大的。

再次、你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应当注意什么?

第一,要求单位不要画蛇添足,内容仍应当以上述24条为基础

第二,在你主动提出的前提下,才能记录其它内容,比如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作态度、品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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