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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辞职报告’孕妇辞职报告原因怎么写…

时间:2023-02-18 09:29:4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中国首例孕妇集体维权案,近日在北京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名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士,要求原单位中铁物流集团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补偿。因为她们在在怀孕后期被公司撤掉工位、强行停掉考勤,最后导致失业。

经过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中铁物流支付其中一名女士工资差额一万余元。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公司不得对其进行开除,同时,孕妇还享有以下权利:

1、单方辞职权

女职工怀孕期间,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将其辞退。但女职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休息权

怀孕期间,女职工应当有充分的休息权,避免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

3、休假权

女职工在生产期间,可以享受一定时期的假期,用于身体恢复。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很多公司知道有法律规定,就会通过一些手段逼迫孕妇离职,比如掉岗、控制请假、工作挖坑这些手段。

那么,怀孕期间被公司恶意开除,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教您:孕期被辞退,如何维权最划算

公司违法解雇怀孕期间的劳动者,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并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如果遇到孕期被辞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用何种维权方案。以北京为例,产假为128天,也即4个月。假如,劳动者在“某某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半,如果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3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以带薪休产假,并且一旦“同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的话,在仲裁或者诉讼期间“某某公司”还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此一来,劳动者可能很久都不用去上班,但是还能拿到工资,工资远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要多。

文: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付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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