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为统一费用的二级明细科目,明确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特制定本规范,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分类原则:
与销售业务有关的部门及人员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如外贸部、内贸部物流部和售后服务部等。
三、具体的核算范围:
1、工资:核算销售部门所属人员列支的工资、辞工补偿、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2、福利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伤支出、职工住院探视费用、医疗费用、因伤赴外就医的差旅费和住院费、服装支出、公司组织职工集体福利活动发生的支出等;
3、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属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4、保险费:核算公司为销售部门所属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商业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费用;
5、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的所属人员公干发生的签证费、机票费、长途汽车费、火车票费、船票费、住宿费、的士费、摩的费、市内公交车费、改签及退票手续费、误餐费等;
6、邮寄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邮寄、快递等费用;
7、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购买办公用品、办公饮水、电脑耗材、接待用花、水果、茶叶、刻章、复印等费用、以及发票开具为“办公用品”项目的费用;
8、车辆费:核算销售部门及所属人员发生的汽车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养费、换件及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全球定位系统服务费等;
9、租赁费:核算归属销售部门承担的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租赁管理费、租赁税金等(含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费用);
10、水电费:核算归属销售部门承担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11、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购置的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所发生的支出;
12、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招待客人发生的宴席、礼品(如烟、酒等)、娱乐、旅游(如门票等)等费用;
13、通讯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移动话费、固定电话费、ADSL网络费和无线上网费等;
14、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因组织召开会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租会议室费、会务杂费、会议用花、会务礼品、餐饮、住宿、组织参观活动等列支的费用;
15、运输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公路、航空、远洋货运和铁路快运运输费、装卸杂费和拼柜费等;
16、商检报关费:核算外贸部发生的出口商检、报关、仓储、港杂、报检、入仓、改单、打单、文件、外轮进出港、原产地证书工本等费用;
17、佣金:核算内贸部、外贸部发生的销售佣金;
18、广告宣传费:核算内贸部、外贸部发生的广告、业务宣传、组织大型庆典活动、专项宣传活动、电子商务服务、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大额(金额在千元以上)礼品等费用(含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费用);
19、展览费:核算内贸部、外贸部发生的与展览有关的所有支出(含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费用),如:展位费、展台布置装修费,展览礼品费、展览杂费等;
20、招投标费:核算内贸部因招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标书制作装订费、标书复印费、中标服务费等;
21、售后安装服务费:核算因产品委托安装发生的费用,售后服务部发生的安装维护材料费用;
22、其他费用:核算业务部门列支的,不经常发生、单位价值(金额在500元以下)较小,没有必要单独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