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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较多工作的人基本都与公司签订了年限不一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劳动合同中也约定好了,有关于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较多情形,比如如何解除合同,那么,职工有病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我由于生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可公司要解除合同。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郭瑞承律师解答: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郭瑞承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生病期间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状况是可以索要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法定医疗期内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是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的。如果被提前辞退,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也都不一样,因为是按照员工的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计算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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