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都知道,入职前的手续是很重要的。
因为这些手续,都关系到自己的权益能否被保障。
同理,离职后的一系列手续也很重要。
一旦没搞明白,轻则下家公司入职时麻烦点,重则后续要维权时没证据。
看完这篇文章,了解办理离职手续全流程, 不要让自己吃亏!
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完整填写《离职员工申请表》、《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
在提交给直属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公司高管签字同意后,开始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申请书面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按《离职人员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依次移交。
财务部门结清贷款后,双方及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方视为已完成。
4、工资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办理保险减员手续。
5、人事部统计每月的出勤情况,报上级领导审批,并在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出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申请,手续比较简单。
PS:
如果在公司有人事档案,应该把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
如果下一个单位愿意接受保管,也可以。
好聚好散,离职也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不可逆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