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 刚刚怀孕两个月的郭女士给966966公众服务热线打来电话,称这周一自己到公司上班,却被人力资源部告知需要从工作岗位离职了,“我确实上个月打了辞职报告,但是在发现自己怀孕以后,就后悔了,也告诉我们主管我不走了。”
递交辞职报告后发现怀孕了
26岁的郭女士这两年一直在位于北碚的重庆银钢集团计划与物流部门工作。这周一,郭女士照常到公司上班,却被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她的离职时间已经到了,需要办理离职离开公司。
“我不是都说我不辞职了?”郭女士有些惊讶,但是人力资源部拿出了郭女士10月份签署的一份离职申请,告知她已经可以离职了。随后,没有任何准备的郭女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今年9月以来,因为对公司为自己安排的工作有不满意,再加上申请调岗失败,郭女士准备辞职,并告诉了自己的上司。10月20日,郭女士递交了辞职申请,“我们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我就准备后面这一个月就好好找工作。”
然而,11月11日左右,发现自己经期不对的郭女士到医院检查,却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两个月了。“怀了孕怎么可能还找得到新工作?”郭女士立马就后悔辞职了。郭女士回忆,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她立刻回到公司,告诉了自己的上司自己不想辞职了,“当时他们也同意了。”
公司称已接受辞职
这周一,休完假回公司的郭女士被人力资源部告知因为辞职申请递交已经超过一个月,她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公司。而郭女士认为,自己已经告诉了上司不辞职了,公司这样做违反了关于不能辞退“孕妇”的规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联系上了重庆银钢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总监。对方称,9月份郭女士就明确提出有辞职想法,10月也已经提交书面申请,“公司也已经接受了辞职请求。”
而至于郭女士所说的自己已经向上级提出了不再辞职,而上级也同意的说法,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回应,“人力资源部并没有收到郭女士要收回辞职申请的请求,我们也有书面的辞职申请作为依据,上面有郭女士的签名。”
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解释称,因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合意,郭女士平时的工作完成并不算很好,于是就最终同意了郭女士的离职申请,而且郭女士自己也说自己要回家安胎。而对于这个说法,郭女士称,“当时所有领导都说让我走,我想着要走的有尊严,才说我要回去安胎。”
实际上,现在的郭女士对于辞职的决定已经完全后悔了,“谁会要一个孕妇?”郭女士认为,自己向上级已经提出了不再辞职,公司没有说不同意,再到后来突然告知自己被辞退,是因为知道自己怀孕了,“这不公平,我只想讨个公道。”
律师说法:递交辞呈后是否留下要看公司意愿
重庆嘉能律师事务所吴治香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郭女士递交辞呈后,已经行使了自己的人身权利,在递交辞呈的时候,辞呈对于郭女士来说就已经生效。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公司必须将决定第一时间反馈给辞职的员工,在辞呈递交后,公司随时可以告知辞职员工离职。
而如果辞职人员在递交辞呈反悔,是走是留需要看公司意愿,如果公司答应,也需第一时间收回辞职申请。因为是郭女士自己提交的辞职申请,所以不适用公司不能辞退孕期女职工的相关规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