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经与当事人核实,实际控制人王春江、董事赵玉华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主要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处罚相关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处罚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年4月2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银罚字[2022]2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未保持交易信息可追溯性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情节严重;
2、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情节严重。
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董事赵玉华处罚相关信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22年4月2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银罚字[2022]1号):
公司董事赵玉华(时任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实际控制人、董事个人的处罚,与公司的业务无实际直接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两位非独立董事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杜欣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赵玉华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的离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欣先生和赵玉华先生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赵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杜欣先生、赵玉华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