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讯 在贵阳一公司上班的小傅,日前因其他生产线工作繁多,被调了过去,工作内容却是打扫卫生,小傅表示他的工作不是保洁,不愿意打扫,随即,经理便给他开了一张500元的“罚款单”,罚款原因:“不服从安排”。
交离职申请第二天 被调到其他生产线工作
8月24日,小傅因自身原因,需离职,于是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申请离职的时间为9月24日,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及时间,小傅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申请。
8月25日,小傅正常到公司上班,上班时,他的当班经理告知,因其他生产线工作较忙,需要人手,将小傅调过去帮个忙。
“本以为调过去帮忙与我所在的生产线的工作内容是一样的,但没想到的是让我打扫卫生,既然那么忙,为什么不让我做本职工作,反而是打扫,这让我很想不通。”小傅对记者说。
按理说,生产线工作繁忙急需人手,从其他生产线调过去应该做本职工作,而不是打扫卫生。
“不服从安排,罚款500元”
于是,小傅没有按照该生产线经理所安排的去做,随即,经理开了一张成长赞助单给他,小傅介绍,赞助单的言外之意就是“罚款单”,罚款金额为500元,罚款原因:“不服从安排。”
收到罚单,小傅一刻也不想再在公司待下去,于是让经理将辞职申请签了,可以立马离开公司。
生产线经理:工作就是要做事
打扫卫生是工作的一部分
记者收到爆料后,联系了小傅所在公司的原生产线经理,经理说确有罚款一事。
“调他去其他生产线不是因为他离职的事情,而是其他部门确实人手不够,罚款是因为他不服从安排,既然来到公司,就应该做事。而他被调过去的是无尘车间,打扫卫生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保洁只负责车间外的清洁工作。”经理说。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不做事就要罚款时,经理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
建议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投诉
随即,记者联系了观山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表示,企业没有处罚权,规章制度可以设立考核的奖励措施,达到目标就有奖励,没有达到就不能得到奖励,但不能罚款。
“当事员工所在公司的情况,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工作人员说。
如果员工认为企业侵犯他的权益,可以先向监察投诉,监察介入后给予解决方案;也可以向仲裁院提起申请,仲裁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视情况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