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天(10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报告。
报告提出,修改完善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取缔、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8月9日
海南分界洲岛水域,蓝天碧水
99只经过救治康复的海龟被放归大海
重获自由的海龟欢快地游向大海深处
而这些海龟的“回家故事”背后
还有这些曲折与“心酸”
99只海龟放归大海
01 它们从哪儿来?
此次放归的99只海龟
分别是由执法机关罚没和
误捕、搁浅救助而来
均经过专业机构妥善救治和野化训练
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
其中10只海龟还被安装了定位芯片
便于放归后的追踪和保护
02 海龟也“涉黑”?
你恐怕很难想象
在这些海龟中甚至有一些
具有“特殊背景”的“涉黑龟”!
这29只“涉黑龟”
是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解救出来的
它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2019年
江苏邳州警方在涉黑人员
鱼缸内发现一只玳瑁
以法之名,
拯救海龟!
警方由此线索追踪到海口2家公司
非法收购销售上百只绿海龟、
玳瑁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8月9日这天
它们终于和其他同伴一起
重返大海!
看完这条新闻
不少网友都露出了“姨母笑”
并表示:
大海里也许会遇到危险,但那才是它们的家
️
保护野生动物 全民都在行动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呵护
别怕,我们送你们安全到家!
众人合力送搁浅江豚回归大海
8月5日,有渔民在浙江温岭东浦闸附近的滩涂上,发现一条奇怪的“大鱼”搁浅在海滩上,经渔业专家鉴定,搁浅的“大鱼”其实是江豚的一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江豚搁浅时背部多处划伤,工作人员将它带到当地海洋馆检查、救治。目前,小江豚已恢复健康并被送回大海。
三只燕隼宝宝获救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一位公交车司机在林边捡到三只燕隼宝宝,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其送到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表示会丰等它们具备飞翔和捕食能力之后,将其放归自然。
6岁萌娃捡到雕鸮幼鸟 送至动物救助站
6月25日,郑州一名6岁男孩在郊区踏青时,发现了一只还不会飞的小“猫头鹰”。男孩将“猫头鹰”救下,央求父母驱车几十公里,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经野生动物救护站董站长确认,该只幼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
这样自发自觉的保护行为
在我们身边已经渐成常态
但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现象却仍在发生
如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惩!
如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被如何处罚,要依据违法的情形而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等:
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 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不依法查处,或者有滥用职权等其它行为的。
由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天(10日)审议的报告中,针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也给出了进一步的建议:
• 加强涉及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规制,在刑法修正案中,进一步明确对情节严重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危害程度,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 将有关违法行为作为失信行为纳入公民、组织的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明确对违法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违法放生野生动物等行为的处罚。
• 推动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进一步严格货物托运收寄受理环节要求,严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通过物流、快递渠道非法运输。
拒绝伤害!我们应当怎么做?
1、从自身做起,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
2、在自身坚决拒绝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
3、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平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野生动物交易问题线索优先处理、从严查处。
愿所有生命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那里才是它们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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