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刘怡麟实习生吴彦青)8月20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她已离开城关区环卫二站,但是该单位不支付她的补助金。
李女士2013年3月与城关区环卫局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了10个月就因病住院治疗,递交了辞职报告。今年2月19日她从兰州市城关区环卫二站离职。5月份左右,她听说去年的补助金发下来了,去单位领取时被告知没有她的钱。李女士说她虽然现在离职了,但是发的是2013年的补助金,应该有她的一份。
根据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兰州城关区环卫局。工作人员说,由于这笔补助金是延时发放的,统计名单上没有李女士的名字。工作人员表示,环卫局会核实李女士2013年的到岗情况,在9月份补发她的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