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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辞职还写辞职报告吗

时间:2023-02-09 18:07:47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职工如果是十级工伤,确实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1到4级工伤不允许解除,不管是职工提出还是单位提出。

5到6级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能提出。

7到10级,就是双向选择了,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单位也可以提出解除了。

工伤认定是工伤之后,我们要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的,首先可以领取到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有社保基金承担;就业补助金就有用人单位承担了。这两项加起来一般有一年多的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如果职工不缺钱,但实际上没有必要的。

首先,我们要根据伤残的治疗程度,看看自己是否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依然是可以不用上班,继续有用人单位发放待遇的,这是应该对工伤职工的照顾。停工留薪期最长可达12个月,有必要还可以延长12个月。

过了停工留薪期,再考虑是否辞职的问题。

一般来说,单位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解除此项待遇就没有了。

另外,如果单位条件较好,我们可以长期工作下去,可以等待以后再辞职。

因为,我们的待遇是以离职时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增长10%以上,所以越晚离职越合算。

而且,说实话受过工伤为什么要给补偿金?真的是以后就业和医疗有相应的困难。

如果在原先工作单位的话,单位也会记着人情的,这种便利是在新单位比不了。

所以,一般不建议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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